海涛()()-海涛治疗癫痫
耳鸣是什么原因
耳鸣是患者在耳部或头部的一种声音感觉,但外界并无相应的声源存在,为耳部疾病的常见症状,亦可出现于内、外、神经、精神等科的疾病中。耳鸣很早就被人们所注意,5000年前就已有描述。正常人在特殊条件下也可出现耳鸣,如在非常安静的环境中,几乎每个健康人都会感到不同程度的耳鸣。这是由于人体呼吸、心跳、血液循环、关节活动、肌肉收缩或耳部血管的搏动等所产生的声音传导到耳部,所引起的声音感觉。由于各人对上述声音的觉察程度不同,而且常因环境噪声对这种声音的掩蔽作用,致使许多人并未感觉。即使在一般的隔音室内,环境噪声的强度可达20~30dB,亦足以掩蔽本身体内的生理性杂音。只有当体内的声音强度超过环境噪声的掩蔽作用时,耳鸣才成为一个症状。
绝大部分耳鸣属耳源性,如外耳、中耳、内耳、蜗神经、听觉中枢传导径路或皮层的损害均可引起耳鸣。少数则属非耳源性,如血液、内分泌、肾脏或血管等病变也可引起耳鸣。严重的耳鸣常影响休息、学习和工作,甚至使患者感到非常苦恼、甚或厌世,成为就诊的主要症状。耳鸣还可为某些严重疾病的先兆症状,如单侧性耳鸣可能为内听道或脑桥小脑角肿瘤的首发症状,又如脑血管病变可先有耳鸣。因此,耳鸣对某些耳科和神经科疾病的诊断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目前耳鸣尚难正确测定,将其作为耳部或全身病变程度的估价尚有困难。耳鸣还与患者的心理、精神因素及体质条件有关。平时许多传音性耳聋或感音性耳聋患者的耳鸣较轻,常不成为就医的原因,当患者感觉有精神性困扰或体质虚弱时,耳鸣就可成为扰人的症状。由于耳鸣可随同精神性或功能性疾患出现,有时易认为是一种功能性症状而被忽视,使患者得不到应有的检查和处理,甚至延误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耳鸣的发病率较高,各家报道不一,Cole(1987)报道10%~17%的成年男性,11%~18%的女性出现过耳鸣,而Singer(1982)发现26.1%的成年人出现不同程度的耳鸣,其中4%~8%诉耳鸣严重。在耳鼻喉科门诊病例中,其发病率可高达80%。发病率随年龄增长而增高,74%~80%的发病年龄在40岁以上,最常见的发病年龄为50~70岁。男、女间的发病率相似。左耳发病多于右耳,已为一些资料所证实,如Hazell所分析的单侧性耳鸣中,左耳发病率为46%,右耳仅29%。这可能与一侧大脑半球的优势有关。
耳鸣的分类与病因
临床上耳鸣可分为主观性(subjective tinnitus)和客观性(objective tinnitus)2类,前者耳鸣的声音仅患者自己感觉,而不为他人所听到,临床上较常见。目前对其发生的机制尚少了解,至今尚无满意的治疗方法;后者少见,耳鸣的声音能被其他人听到,其病因除血管外,一般显而易见,可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1、 主观性耳鸣 绝大部分耳鸣是一种主观症状,可为一侧性或双侧性。其性质是多样的,可呈铃声、嗡嗡声、哨声、汽笛声、海涛声、丝丝声、吼声等,也可呈各种音调的纯音或杂声。一般相同的病变常引起相似的耳鸣声,但不同的病变也可引起同样的耳鸣声。耳鸣常与听觉有关,听觉是耳鸣的先决条件,所以先天性耳聋者很少有耳鸣。耳鸣患者中85%~90%以上有听力减退,有时虽无听力减退的主诉,但听力检查时,听阈却有提高。耳鸣可与听力减退同时发生,也可发生在听力减退以前或以后。
患者所感觉到声音弥散在颅内而无肯定部位者,则称为头鸣。头鸣常与耳鸣相混淆,可能是双侧对称性耳鸣致无法定位的结果,但也可能是真正的头鸣。一般为颅内、外血管的器质性或功能变所致,也可为颅内病变,颈部或全身疾病所引起。
发病机制
主观性耳鸣的发病机制尚不明确,一般认为耳鸣可发生于听觉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如外耳道的阻塞或中耳的炎症都可引起耳鸣,这些原因导致的耳鸣可能是由于阻塞隔绝了环境噪声,使其对体内生理性杂音的掩蔽作用受到限制,体内产生的微弱声音相对增强而造成耳鸣。
至于耳蜗性耳鸣,临床资料显示其与损伤有关,因为大多数耳鸣均伴有听力减退。其发生机制根据其发病的不同时间有不同的推测。急性耳鸣,如暂时接触噪声后出现的耳鸣可能与毛细胞纤毛的功能障碍有关。而慢性耳鸣,人们通过类比认为其与体表疼痛的产生机制相似,因为二者均为纯主观感觉;均为持续性而有时会出现性质的改变;均为被适当的刺激而掩蔽,其中包括二者的交叉掩蔽,即疼痛掩蔽耳鸣如耳鸣被牙痛而掩蔽。在某些病例中,二者均可因电刺激而减轻甚至完全抑制。此两种症状均可因某种刺激而出现一种持续停止的现象,这就是我们称之为“后抑制”的现象。此外,局部及中枢性疼痛抑制剂均可暂时缓解耳鸣,而手术切除传入神经在二者中往往对减轻症状均无帮助。
在疼痛的产生机制中有一种门控理论(gate control theory)。在疼痛的传入中有两种神经纤维,一种粗另一种细,它们均与胶状质(SG)及一级神经元(T)发生突触,从而构成门控系统。胶状质通过粗纤维对一级神经元产生抑制效应而使门保持关闭,通过细纤维产生增益作用而使门开放。门开放时一级神经元的输出冲动作用于反应系统而激发痛觉。
细纤维的慢适应使门趋于长期开放,粗纤维因刺激而兴奋时,因其反应较强,作用较快而使门关闭,但最终因细纤维的持续反应而开放。粗纤维可因机械刺激如搔抓、震动而激活,使门再关闭一段时间,两种纤维对一级神经元的交替作用决定了痛觉的发生。中枢调节作用通过传出系统作用于粗纤维,使中枢活动如注意、情感等可控制传入。
听神经的传入纤维亦存在两种纤维,内毛细胞的传入纤维明显粗于外毛细胞者,如果这两种纤维间也存在着与痛觉传输系统相同的平衡时,蜗神经的传入纤维阻滞,自发电位的增加就会激发耳鸣。用这一理论很容易解释重度耳聋者的耳鸣,由于毛细胞损害,两种纤维的传入均阻滞,而细纤维长期处于优势,从而发生耳鸣。听掩蔽亦有较短的后抑制。多为数分钟,其产生机制可能是内毛细胞粗神经纤维的机械性激活,正如痛觉粗纤维因搔抓、震动而暂时激活一样。与疼痛相同,耳鸣在某种程度上多由中枢调控,担忧、期待或睡眠不足使之加重,而注意力分散则使之减轻。类似疼痛的治疗结果那样,切断蜗神经不能治疗耳鸣只是因为传入阻滞移向更高水平而已。
纤毛功能障碍学说及门控学说仅解释了最常见的外周性耳鸣(耳蜗性)。然而耳蜗性耳鸣绝非耳鸣的全部,而中枢性的耳鸣则更难以用此二学说解释。也许另一种学说对解释这类耳鸣有帮助,那就是类似于癫痫状态的听觉径路中,反射弧过度兴奋而产生异常冲动,进而出现耳鸣。听觉传导径路反射弧的传出和传入纤维控制着毛细胞发放的神经冲动。神经冲动由传入纤维传导至皮层,再通过传出纤维返回到末梢,从而控制毛细胞发放的神经冲动的数量。传导径路受损时或反射弧因病变而受干扰时,正常传出和传入冲动的改变可导致中枢产生异常节律的活动,并在反射弧中形成恶性循环,从而导致耳鸣。Causse(1995)推测耳硬化症患者的耳鸣是因内耳液体振动障碍引起的,因为这类病人的耳鸣可在镫骨手术后缓解。
病因
引起主观性耳鸣的疾病的种类很多,下面就常见疾病分类叙述。
(1) 中耳、内耳的感染和外伤:累及中耳的感染性疾病及外伤可伴有或继发耳鸣。一般认为这种耳鸣反映了中耳传导途径的障碍,同时亦累及内耳,其中包括:
①急性化脓性中耳乳突炎;
②慢性非化脓性中耳乳突炎;
③慢性化脓性中耳乳突炎及胆脂瘤型中耳乳突炎;
④迷路炎;
⑤中耳乳突手术;
⑥累及外耳、中耳及内耳的头部外伤。
耳鸣可为纯音性、中高频、间断或持续性,在急性感染时可为搏动性。患者同时有听力减退、耳闭塞感等主诉,外伤者可伴有眩晕。该类耳鸣可被掩蔽。
(2) 听神经瘤:耳鸣是听神经瘤的常见症状,其性质可为持续、进行性、单侧或双侧耳鸣,可伴有或不伴听力减退、眩晕等。在所有颅内肿瘤中听神经瘤约占8%~10%,这是累及脑桥小脑角并对耳蜗、前庭系统有外周或中枢性影响的肿瘤之一。因此,任何患者当出现听力减退、耳鸣、眩晕、耳闭塞感等症状中的一个或多个时,在鉴别诊断中就必须考虑到这一肿瘤。Backmann曾报道在500例单侧第八脑神经肿瘤者中83%出现主观性耳鸣,并有10%是作为第一主诉而就诊的。因而临床遇到耳鸣患者久经治疗而无效时,就应进行ABR及MRI检查以排除肿瘤。
(3) 耳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过敏症:现有证据表明许多引起听力障碍的疾病由自身免疫因素或过敏引起。与免疫有关的耳部疾病有:耳郭软骨膜炎、复发性多软骨炎、鼓室硬化症、自身免疫性咽鼓管炎、分泌性中耳炎、耳硬化症、胆脂瘤、自身免疫性感音神经性聋、梅尼埃病、突发性聋等。现已证实复发性多软骨炎患者中存在Ⅱ型胶原自身免疫,其中约50%的患者中有耳郭软骨炎及耳蜗、前庭损害。某些耳硬化症及梅尼埃患者中亦存在Ⅱ型胶原自身免疫复合物。耳硬化症患者该复合物存在于损害部位、而在梅尼埃病患者中则主要引起内淋巴导管吸收减少及血管纹的分泌增多。
(4)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脑血管疾病:中枢病变包括脑干和听觉皮层的病变,如多发性硬化、肿瘤、血管病变,或感染病灶累及蜗核、上橄榄核、外侧纵束、下丘、内侧膝状体和听皮层者均可引起耳鸣。但脑干的肿瘤和血管病变产生耳鸣者比较少见。
有报道表明5%~35%颅脑外伤者有耳鸣,这种耳鸣常与脑震荡及迷路震荡有关。亦有人认为外伤引起听觉径路的中枢损害更为常见,多与颞叶损伤有关。
中枢系统疾病引起的耳鸣多为双侧性或头鸣。
(5) 全身性疾病:贫血、高血压、红细胞增多症、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肾脏疾病等均可为耳鸣的原因。此外,妇女的月经期、绝经及妊娠亦可出现耳鸣。
(6) 噪音、耳毒物和老年性耳蜗损伤:噪音损伤包括一次性强噪音接触如爆炸,或长期噪音接触如职业性因素。均可出现耳鸣,可伴有或不伴有感觉神经性耳聋。
耳毒物在损害听力的同时常常伴有耳鸣,且耳鸣发生常先于听力下降,因而耳鸣似乎可作为耳中毒的预警信号之一。
老年耳蜗的退行性变可引起耳鸣。多数患者耳鸣与听力减退是同时出现的,少数先出现耳鸣。
(7) 精神因素:精神紧张,尤其是脑力劳动过度时可出现耳鸣或耳鸣加重。这可能与精神紧张引起椎底动脉痉挛,从而影响内耳学供有关。此外,耳鸣的发生与患者的精神状态和神经类型有关。
2、 客观性耳鸣 客观性耳鸣是一种少见的现象,其特点是耳鸣的声音不但患者自己感觉到,而且检查者或旁人可不通过置于患者外耳道口的听诊器同样能够听到。这种耳鸣是耳内或周围声音的传播所致,并可用微音器或频谱分析仪记录下来,其常见原因如下:
(1)血管源性:颈动脉或椎动脉系统的血管病变,包括颅内和颈部的动静脉瘘和动脉瘤,常产生与脉搏同步的搏动性杂音。枕动脉、颞浅动脉和主动脉弓亦可为受累部位。用听诊器在头部或颈部检查,可听到上述杂音,压迫颈动脉可使耳鸣消失。在颅内,有枕动脉与乙状窦交通、脑膜中动脉与岩上窦交通、颈内动脉与海绵窦交通等动静脉瘘,后者较严重,且常有颅脑外伤病史。在颈部,有上颈动脉与静脉交通的动静脉瘘,血管造影或DSA可证实病变及其部位。据报道,高频客观性耳鸣亦可为乙状窦或颈静脉内的纤维束受血液振动所引起。此外,颈动脉粥样硬化亦可出现客观性搏动性耳鸣。耳周围的血管痉挛也可出现此类耳鸣,我们曾接诊过一例客观性搏动性耳鸣的儿童患者,压迫颞浅动脉时耳鸣消失,拟行颞浅动脉结扎,但全身麻醉后耳鸣消失,手术暂停,患儿耳鸣就此消失,事后分析此患儿耳鸣应为颞浅动脉痉挛所致,全麻后痉挛解除耳鸣消失。
(2)肌源性:腭肌阵挛是客观性耳鸣最常见的原因,这些肌肉包括腭帆提肌、腭帆张肌、咽腭肌和咽鼓管咽肌。腭肌阵挛多由精神因素所引起,也可由神经系统病变,如小脑或脑干损害所引起。患者一耳或双耳听到不规则的咔嗒声,耳鸣的节律与软腭痉挛性收缩同步。因此,在耳鸣的同时还可见到软腭肌阵挛或腭肌挛缩。若系功能性腭肌挛缩,则刺激角膜或其他非特异性刺激可使挛缩消失。镫骨肌或鼓膜张肌痉挛性收缩亦可产生无典型节律的咔嗒声。用声导抗仪检查可发现耳鸣的发生与中耳阻抗的改变是同步的。
(3)咽鼓管异常开放:咽鼓周围脂肪组织消失或其他原因可导致其异常开放,使患者听到与呼吸节律同步的耳鸣声。检查者亦可通过听诊管在外耳道听到上述呼吸音,并可观察到鼓膜随呼吸而内外扑动。这种患者可有耳内阻塞感和自听感增强。平卧时,由于头部血管充血常使耳鸣减轻或消失,起立后耳鸣又出现。
(4)颞颌关节病变:牙齿咬合不良或颞颌关节炎可引起传播性耳鸣。患者张口或闭口时,患者本人和旁人可在外耳道听到咔嗒声。
(5)纯音外耳道传播:这是一种少见的高频客观性耳鸣,其原因未明。检查者可在患者外耳道听到某一纯音,并可测定其频率和强度。Huizing等在一例持续性高频耳鸣患者的外耳道测得连续的3400±10Hz的纯音,其声强为35dB(声压级)。Glanville等报道一个家庭均有高频客观性耳鸣,认为可能由乙状窦和颈静脉中血流引起内在的纤维素振动所致。
耳鸣的治疗
许多耳鸣患者并不感到干扰或痛苦,不成为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这种耳鸣,不论其轻重都称为代偿性耳鸣。若耳鸣较重又有耳部进行性器质变,或耳鸣虽较轻但有明显的精神因素,则耳鸣会给患者造成严重干扰,并成为需要治疗的主症,这种耳鸣则称为失代偿性耳鸣。
对耳鸣的治疗目前仍是一个难题,仍无有效疗法。治疗原则是消除原发病变,从而消除耳鸣。任何只针对耳鸣症状而忽视病因的处理,很少能获得较好的效果。若无法消除耳鸣时,则应尽量使失代偿性耳鸣经过治疗转变为代偿性耳鸣,以减轻患者的痛苦。
1、病因治疗 若能找到原发病变,并采取特殊治疗,则不论主观性或客观性耳鸣,均能获得较好效果。在主观性耳鸣中,例如非化脓性中耳炎常可在吹张或鼓室穿刺抽液后,耳鸣立刻消失;又如早期噪声性聋所致耳鸣,一般在脱离噪声环境后,可获得缓解或消失。再如不少鼓室肿瘤或脑桥小脑角肿瘤,在切除病变后耳鸣得到缓解或消失。客观性耳鸣也多在纠正其病因后消失。例如鼓咽管异常开放经保守或手术治疗,解除其过度通畅后,耳鸣即可缓解或消失。又如动、静脉瘘或畸形通过手术纠正后,可使症状缓解。再如椎动脉交通支病变所致耳鸣,常于切除其交通支和病变后得到消失。
不少患者的耳鸣经过治疗后效果并不明显,其主要原因为其致病原因并未真正得到解决。例如在耳硬化症病灶累及骨性耳蜗的病例中,即使镫骨手术使术后听力有所提高,但耳鸣可继续存在。又如晚期梅尼埃病经药物治疗后眩晕消失,而耳鸣如旧。因此,只有真正解决了引起耳鸣的原因后,才能获得满意效果。
2、 药物治疗
(1)改善耳蜗血供:血液供应不良,例如血管痉挛、血管栓塞等是影响耳蜗功能的常见原因。应用血管扩张剂可改善内耳血液循环,以达到治疗内耳疾病,消除或减轻耳鸣的目的。自主神经功能平衡失调可影响耳蜗的血流量,正常耳蜗生理功能有赖于交感神经纤维调节耳蜗的血供来维持。交感神经系统由α和β两种受体组成。α受体具有兴奋作用,引起血管收缩;β受体具有抑制作用,引起血管扩张。临床上应用β受体兴奋剂可引起血管扩张作用,如苄丙酚胺(Arlidine),剂量为6mg,1~3/d,6周为一疗程。其副作用有心悸、四肢震颤和神经过敏,必要时可限制剂量,严重者应终止给药。此外,可应用拮抗肾上腺素的药物,如脑益嗪,剂量为25mg,3/d。除偶有胃肠功能障碍、发疹和嗜眠外,无其他严重副作用,一般停药后即消失。
副交感纤维对迷路动脉的支配尚未证实,但临床上应用类阿托品作用的药物,如东莨菪碱或654-2等,能促使副交感神经紧张的松弛,以保持自主神经系统功能平衡,改善内耳血液循环。
抗组织胺药有抗胆碱作用,也可通过自主神经系统起作用。Shulman认为抗组织胺药可修复受损的血管壁,改善内耳供血,达到治疗耳鸣的作用。因此,对某些病例可试用扑尔敏治疗,及其他抗组胺药物治疗。其他扩血管药,如氢麦角碱(hydergin)对改善老年人脑血供不全有一定作用,亦可用以治疗耳鸣,剂量为1mg,每日3次,可根据病情需要继续治疗数周至数月。此药的副作用有恶心、食欲不振,停药后即消失。中药丹参口服或静脉注射有扩张血管的作用,对迷路动脉也有同样作用。扩张外周血管的药物,对迷路动脉不一定有作用,例如动物实验就证实了烟酸并不能改善耳蜗的血流,仅能扩张皮肤周围血管。
(2)改善内耳组织的能量代谢:三磷酸腺苷和辅酶A等有激活组织呼吸和改善循环系统的作用,对早期耳蜗病变所致耳鸣可以选用,一疗程为3~6周。对螺旋器病变已不可逆者则无疗效。
(3)抗惊厥药:采用利多卡因治疗耳鸣早有报道。普鲁卡因、利多卡因等局部对神经轴突的介质传递有阻滞作用,使听觉传导径路的异常节律过度活动得到控制,达到治疗耳蜗或蜗后病变所致外周或中枢性耳鸣。这类药物的作用可能是阻滞脑干内的多轴突系统,特别是网状结构,因此可用来治疗耳鸣。常用口服药有酰胺咪嗪(卡马西平,tegretol),去氧苯比妥(扑痫酮,mysoline)和盐酸妥卡因碘(tocoinide)。Shea及Melding等在治疗前用利多卡因筛选,若静脉注射利多卡因后耳鸣好转,则一般疗效较好,若患者对利多卡因反应很小或无反应,则上述抗惊厥药物疗效一般较差或无效。其法为预先测定耳鸣的频率和响度,然后以利多卡因100mg加入注射用水5ml作静脉注射,10~30s内注射完毕,观察耳鸣是否暂时缓解。耳鸣响度降低20%以上者为阳性反应,服药有效。
卡马西平的开始剂量为100mg,2/d,以后逐周增加剂量,每次增加100mg/d,至耳鸣缓解为度,一般不超过800~1000mg/d。有报道认为其有效率可达80%~90%。此药副作用,轻者出现头痛、头昏、嗜睡、复视、皮疹、共济失调和胃肠道反应等。一般减少剂量1~2周后均可自行消失,严重者有骨髓抑制,引起白细胞减少或肝功能损害,故长期服用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肝功能。青光眼、心血管疾病、肝胆疾病和老年患者慎用此药。由于这类药物的作用是对症治疗,停药后症状易复发,且有某些副作用,故只在其他治疗无效时试用。扑痫酮的效果和前者相似,而副作用较轻,扑痫酮通过肝脏分解成苯乙醛丙二酰胺(phenyl-ethylma-lonamide)和苯巴比妥,前者可加强后者的抗痉挛作用。开始剂量是250mg,1/d口服,第2周250mg,2/d。第3周250mg,3/d。以后维持在259mg,4/d。逐渐增加剂量时副作用很少。盐酸妥卡因碘是利多卡因酰胺的同类药物,口服半衰期大约11h。开始剂量是200mg,4/d。逐渐增加至600mg,4/d。Shea观察12例80%~98%耳鸣消失或减轻。一般患者对该药耐受力较强,用大剂量后常见的副作用有震颤、头晕、感觉异常、厌食、恶心、呕吐等,停药后很快消失,无永久性后患。
3、手术疗法 目前用手术方法治疗主观性,尚无肯定的疗效。客观性耳鸣的某些原因可通过手术进行根治。在主观性耳鸣中,若原发耳病本身有手术指征时,则可行手术治疗,如梅尼埃病引起的耳鸣,可根据不同情况施行内淋巴囊减压或分流术、交感神经节切除和前庭神经切除等手术。又如,耳硬化症可施手术,术后耳鸣可有不同程度的改善。本身手术指征不强时,则不宜为解决耳鸣而进行手术,其他如鼓索神经切除、鼓室神经丛切除、迷路切除、耳蜗神经切除等手术均被应用于治疗耳鸣,但真正能解决耳鸣者为数甚少。
5、其他治疗方法 电刺激疗法、催眠疗法以及中医的针刺疗法均可用于治疗耳鸣,但疗效不定。
幼儿园防欺凌应急预案
幼儿园防欺凌应急预案3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防欺凌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防欺凌应急预案1
为了认真落实山东省学生欺凌防治落实行动精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幼儿园防欺凌工作,努力打造和谐、平安的园所。根据教育局要求,结合幼儿园的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构建平安和谐幼儿园
1、全面落实幼儿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党政一把手牵头的幼儿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园长担任总指挥,副园长任副组长、各年级组长、各班主班教师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落实。实行“层层把关,防范第一,定人定岗”的安全工作管理模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细化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各园区签订组织安全管理责任状,明确各自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使得全园人人都有安全防范意识,人人都有监督岗,人人都懂得安全防范措施,人人都是安全卫士。
2、幼儿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总指挥:姜月芹
副组长:胡文静
组员:各班班主任教师、保育老师及后勤行政人员。
3、组建幼儿园执勤岗。早晚各班轮流由家长自愿组成执勤队伍,帮助行政值班人员及保安进行安全防护及秩序疏通。
二、周密部署,防控措施得力
1、取得辖区警方的支持。利用共建单位的有效资源,密切与幼儿周边综合治理警务室、派出所的联系,共同维护幼儿园内外的安全稳定。
2、发现幼儿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孩子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教育孩子发现了欺凌现象,应立即报告教师、保安,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3、加强幼儿园周边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门卫值班制度,把好入口关,坚决把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人和事堵在园门外,规范填好出入登记,落实来访人员门房接待制度,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到其孩子所在班级老师处办理交接手续等措施。严格落实幼儿接送制度、一日常规管理、保安巡查登记制度、行政值班巡视制度,特别关注重点时段(入园、离园和午休)和重点场所(拐角和僻静处等)的安全防护措施。
4、强化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幼儿园的安全和稳定,是全体教师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召开教师大会,组织安全培训,告知全体教职工,一经发现暴力恐怖倾向,应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紧急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教育局安全保卫处报告。同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暴力防控,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事件发生的局面,把事件的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
5、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幼儿园集中开展以幼儿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安全、法制专题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幼儿园开展法制教育。班级老师要对孩子进行品德、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幼儿园各园区主管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幼儿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三、强化工作要求,制度落实到位
为确保防控工作万无一失,幼儿园强化各部门各责任人工作要求,严格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1、及时收集信息。各园区各部门要针对各自的的任务和特点,适时分析本园的安全形势,重视问题苗头,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类矛盾,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关爱特质学生,对于有心脏病、癫痫、哮喘、伤残以及其他严重疾病或心理问题的,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跟踪管理,及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
2、畅通信息渠道。全体师生员一旦发现暴力恐慌苗头,须及时向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杜绝隐情不报,截留信息的现象发生。
3、各方配合默契。当暴力恐怖现象发生后,各方须无条件快捷配合,把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摆在如何工作的首位,平息事态、稳定秩序,其他部门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许推诿、拖拉、扯皮,要第一时间到位、履责、防暴、维稳。
4、落实纪律责任。凡在处置暴力恐慌事件过程中,因工作延误、失职、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产生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者,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置。
幼儿园防欺凌应急预案2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认真落实贯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充分认识开展反校园欺凌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反校园欺凌意识,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职责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分工与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警戒疏散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派出所、医院等部门)负责维稳和救助。
3、善后处理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做好对受伤学生家长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学校安装好室内外监控录像装置,及时掌握和保存校内外动态。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摸排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6、成立值日教师工作队伍,加强校园值班巡逻,落实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管理责任制。
7、建立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四、处理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事件发生后,在场知情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家长)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向班主任或值日领导报告。班主任和值日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件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况后,立即通知副组长和各工作组组长启动应急预案。
(二)处置与救助
欺凌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对现场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保护现场,保存物证,并根据事件性质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保护与维稳
应急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维持秩序,疏散师生,监控案情,关注事态发展,作好安抚处理工作,稳定师生情绪,统一口径,将影响减到最小。
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告与通报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处理进度,并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视情况通知受伤者和责任人的家长或家属。
事件情况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随意传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实。
(五)事件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处置工作,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七)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防欺凌应急预案3为认真贯彻《xxx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攀府教督办〔20xx〕19号)精神和《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20xx年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机构、职责
(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建伟
副组长:周海涛
(二)防止欺凌事件应急工作组:
组长:周海涛
副组长:周广平
成员:周均、张福林、高国峰、高加才、杨业君
职责:
1、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制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当班校级领导),负责应急救护队伍和物资的调动。
3、向公安、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汇报,联系就近医院及时救治受伤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向相关部门汇报事件处置情况,校内进行总结、分析。
(三)现场维护组:
组长:周广平
成员:高国峰、高加才、杨业君
职责:发现欺凌事件后,组长及时带领组员赶扑现场,对欺凌者行为进行强制制止或报警,必要时可进行正当防卫。
(四)疏散引导组:组长:周均
成员:李大波、鲁力、李晶、赵志远
职责:发现欺凌事件后,组长按总指挥安排带领组员赶扑现场,及时疏散相关人员(如围观者),防止事态扩大,确保被欺凌者及相关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五)通讯联络组:
组长:张福林
成员:罗文富、罗海奎
职责:发现欺凌事件后,组长按总指挥安排带领组员赶扑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向教育体育局和公安等部门汇报情况,如事件较严重还要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救援工作,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六)现场救护组:
组长:莫仙
成员:张等峰、关瑛、陈卫平
职责:发现欺凌事件后,组长按总指挥安排带领组员赶扑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如有重伤人员及时联系“120”或协助送往接近医院治疗。
防止校园欺凌事件报告、处理措施
1、发现欺凌事件时,学校师生应及时制止或劝阻。如无能力制止,应及时拨打校内举报电话。或通知到班主任。接到消息后保卫科、学生科相关人员应及时向防止欺凌事件应急工作组领导汇报并及时按照相关职责赶扑现场处理。
2、发生欺凌事件时,受欺凌学生应根据现场情况紧急呼救,引起周边人员注意,尽量拖延时间或减小受伤害。
3、教师面对欺凌暴力者,如无能力制止,应巧妙周旋,在保证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暗自派其他学生通知就近的老师来协助制止或通报相关部门。
4、各组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扑现场按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5、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1)情节轻缓的,由当事人双方家长协商处理。
(2)学校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稳家长情绪等。
(3)学校应急组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4)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交由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6、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咽鼓管炎可以运动吗?
最好运动量不要太剧烈.
耳鸣是患者在耳部或头部的一种声音感觉,但外界并无相应的声源存在,为耳部疾病的常见症状,亦可出现于内、外、神经、精神等科的疾病中。耳鸣很早就被人们所注意,5000年前就已有描述。正常人在特殊条件下也可出现耳鸣,如在非常安静的环境中,几乎每个健康人都会感到不同程度的耳鸣。这是由于人体呼吸、心跳、血液循环、关节活动、肌肉收缩或耳部血管的搏动等所产生的声音传导到耳部,所引起的声音感觉。由于各人对上述声音的觉察程度不同,而且常因环境噪声对这种声音的掩蔽作用,致使许多人并未感觉。即使在一般的隔音室内,环境噪声的强度可达20~30dB,亦足以掩蔽本身体内的生理性杂音。只有当体内的声音强度超过环境噪声的掩蔽作用时,耳鸣才成为一个症状。
绝大部分耳鸣属耳源性,如外耳、中耳、内耳、蜗神经、听觉中枢传导径路或皮层的损害均可引起耳鸣。少数则属非耳源性,如血液、内分泌、肾脏或血管等病变也可引起耳鸣。严重的耳鸣常影响休息、学习和工作,甚至使患者感到非常苦恼、甚或厌世,成为就诊的主要症状。耳鸣还可为某些严重疾病的先兆症状,如单侧性耳鸣可能为内听道或脑桥小脑角肿瘤的首发症状,又如脑血管病变可先有耳鸣。因此,耳鸣对某些耳科和神经科疾病的诊断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目前耳鸣尚难正确测定,将其作为耳部或全身病变程度的估价尚有困难。耳鸣还与患者的心理、精神因素及体质条件有关。平时许多传音性耳聋或感音性耳聋患者的耳鸣较轻,常不成为就医的原因,当患者感觉有精神性困扰或体质虚弱时,耳鸣就可成为扰人的症状。由于耳鸣可随同精神性或功能性疾患出现,有时易认为是一种功能性症状而被忽视,使患者得不到应有的检查和处理,甚至延误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耳鸣的发病率较高,各家报道不一,Cole(1987)报道10%~17%的成年男性,11%~18%的女性出现过耳鸣,而Singer(1982)发现26.1%的成年人出现不同程度的耳鸣,其中4%~8%诉耳鸣严重。在耳鼻喉科门诊病例中,其发病率可高达80%。发病率随年龄增长而增高,74%~80%的发病年龄在40岁以上,最常见的发病年龄为50~70岁。男、女间的发病率相似。左耳发病多于右耳,已为一些资料所证实,如Hazell所分析的单侧性耳鸣中,左耳发病率为46%,右耳仅29%。这可能与一侧大脑半球的优势有关。
耳鸣的分类与病因
临床上耳鸣可分为主观性(subjective tinnitus)和客观性(objective tinnitus)2类,前者耳鸣的声音仅患者自己感觉,而不为他人所听到,临床上较常见。目前对其发生的机制尚少了解,至今尚无满意的治疗方法;后者少见,耳鸣的声音能被其他人听到,其病因除血管外,一般显而易见,可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1、 主观性耳鸣 绝大部分耳鸣是一种主观症状,可为一侧性或双侧性。其性质是多样的,可呈铃声、嗡嗡声、哨声、汽笛声、海涛声、丝丝声、吼声等,也可呈各种音调的纯音或杂声。一般相同的病变常引起相似的耳鸣声,但不同的病变也可引起同样的耳鸣声。耳鸣常与听觉有关,听觉是耳鸣的先决条件,所以先天性耳聋者很少有耳鸣。耳鸣患者中85%~90%以上有听力减退,有时虽无听力减退的主诉,但听力检查时,听阈却有提高。耳鸣可与听力减退同时发生,也可发生在听力减退以前或以后。
患者所感觉到声音弥散在颅内而无肯定部位者,则称为头鸣。头鸣常与耳鸣相混淆,可能是双侧对称性耳鸣致无法定位的结果,但也可能是真正的头鸣。一般为颅内、外血管的器质性或功能变所致,也可为颅内病变,颈部或全身疾病所引起。
发病机制
主观性耳鸣的发病机制尚不明确,一般认为耳鸣可发生于听觉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如外耳道的阻塞或中耳的炎症都可引起耳鸣,这些原因导致的耳鸣可能是由于阻塞隔绝了环境噪声,使其对体内生理性杂音的掩蔽作用受到限制,体内产生的微弱声音相对增强而造成耳鸣。
至于耳蜗性耳鸣,临床资料显示其与损伤有关,因为大多数耳鸣均伴有听力减退。其发生机制根据其发病的不同时间有不同的推测。急性耳鸣,如暂时接触噪声后出现的耳鸣可能与毛细胞纤毛的功能障碍有关。而慢性耳鸣,人们通过类比认为其与体表疼痛的产生机制相似,因为二者均为纯主观感觉;均为持续性而有时会出现性质的改变;均为被适当的刺激而掩蔽,其中包括二者的交叉掩蔽,即疼痛掩蔽耳鸣如耳鸣被牙痛而掩蔽。在某些病例中,二者均可因电刺激而减轻甚至完全抑制。此两种症状均可因某种刺激而出现一种持续停止的现象,这就是我们称之为“后抑制”的现象。此外,局部及中枢性疼痛抑制剂均可暂时缓解耳鸣,而手术切除传入神经在二者中往往对减轻症状均无帮助。
在疼痛的产生机制中有一种门控理论(gate control theory)。在疼痛的传入中有两种神经纤维,一种粗另一种细,它们均与胶状质(SG)及一级神经元(T)发生突触,从而构成门控系统。胶状质通过粗纤维对一级神经元产生抑制效应而使门保持关闭,通过细纤维产生增益作用而使门开放。门开放时一级神经元的输出冲动作用于反应系统而激发痛觉。
细纤维的慢适应使门趋于长期开放,粗纤维因刺激而兴奋时,因其反应较强,作用较快而使门关闭,但最终因细纤维的持续反应而开放。粗纤维可因机械刺激如搔抓、震动而激活,使门再关闭一段时间,两种纤维对一级神经元的交替作用决定了痛觉的发生。中枢调节作用通过传出系统作用于粗纤维,使中枢活动如注意、情感等可控制传入。
听神经的传入纤维亦存在两种纤维,内毛细胞的传入纤维明显粗于外毛细胞者,如果这两种纤维间也存在着与痛觉传输系统相同的平衡时,蜗神经的传入纤维阻滞,自发电位的增加就会激发耳鸣。用这一理论很容易解释重度耳聋者的耳鸣,由于毛细胞损害,两种纤维的传入均阻滞,而细纤维长期处于优势,从而发生耳鸣。听掩蔽亦有较短的后抑制。多为数分钟,其产生机制可能是内毛细胞粗神经纤维的机械性激活,正如痛觉粗纤维因搔抓、震动而暂时激活一样。与疼痛相同,耳鸣在某种程度上多由中枢调控,担忧、期待或睡眠不足使之加重,而注意力分散则使之减轻。类似疼痛的治疗结果那样,切断蜗神经不能治疗耳鸣只是因为传入阻滞移向更高水平而已。
纤毛功能障碍学说及门控学说仅解释了最常见的外周性耳鸣(耳蜗性)。然而耳蜗性耳鸣绝非耳鸣的全部,而中枢性的耳鸣则更难以用此二学说解释。也许另一种学说对解释这类耳鸣有帮助,那就是类似于癫痫状态的听觉径路中,反射弧过度兴奋而产生异常冲动,进而出现耳鸣。听觉传导径路反射弧的传出和传入纤维控制着毛细胞发放的神经冲动。神经冲动由传入纤维传导至皮层,再通过传出纤维返回到末梢,从而控制毛细胞发放的神经冲动的数量。传导径路受损时或反射弧因病变而受干扰时,正常传出和传入冲动的改变可导致中枢产生异常节律的活动,并在反射弧中形成恶性循环,从而导致耳鸣。Causse(1995)推测耳硬化症患者的耳鸣是因内耳液体振动障碍引起的,因为这类病人的耳鸣可在镫骨手术后缓解。
病因
引起主观性耳鸣的疾病的种类很多,下面就常见疾病分类叙述。
(1) 中耳、内耳的感染和外伤:累及中耳的感染性疾病及外伤可伴有或继发耳鸣。一般认为这种耳鸣反映了中耳传导途径的障碍,同时亦累及内耳,其中包括:
①急性化脓性中耳乳突炎;
②慢性非化脓性中耳乳突炎;
③慢性化脓性中耳乳突炎及胆脂瘤型中耳乳突炎;
④迷路炎;
⑤中耳乳突手术;
⑥累及外耳、中耳及内耳的头部外伤。
耳鸣可为纯音性、中高频、间断或持续性,在急性感染时可为搏动性。患者同时有听力减退、耳闭塞感等主诉,外伤者可伴有眩晕。该类耳鸣可被掩蔽。
(2) 听神经瘤:耳鸣是听神经瘤的常见症状,其性质可为持续、进行性、单侧或双侧耳鸣,可伴有或不伴听力减退、眩晕等。在所有颅内肿瘤中听神经瘤约占8%~10%,这是累及脑桥小脑角并对耳蜗、前庭系统有外周或中枢性影响的肿瘤之一。因此,任何患者当出现听力减退、耳鸣、眩晕、耳闭塞感等症状中的一个或多个时,在鉴别诊断中就必须考虑到这一肿瘤。Backmann曾报道在500例单侧第八脑神经肿瘤者中83%出现主观性耳鸣,并有10%是作为第一主诉而就诊的。因而临床遇到耳鸣患者久经治疗而无效时,就应进行ABR及MRI检查以排除肿瘤。
(3) 耳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过敏症:现有证据表明许多引起听力障碍的疾病由自身免疫因素或过敏引起。与免疫有关的耳部疾病有:耳郭软骨膜炎、复发性多软骨炎、鼓室硬化症、自身免疫性咽鼓管炎、分泌性中耳炎、耳硬化症、胆脂瘤、自身免疫性感音神经性聋、梅尼埃病、突发性聋等。现已证实复发性多软骨炎患者中存在Ⅱ型胶原自身免疫,其中约50%的患者中有耳郭软骨炎及耳蜗、前庭损害。某些耳硬化症及梅尼埃患者中亦存在Ⅱ型胶原自身免疫复合物。耳硬化症患者该复合物存在于损害部位、而在梅尼埃病患者中则主要引起内淋巴导管吸收减少及血管纹的分泌增多。
(4)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脑血管疾病:中枢病变包括脑干和听觉皮层的病变,如多发性硬化、肿瘤、血管病变,或感染病灶累及蜗核、上橄榄核、外侧纵束、下丘、内侧膝状体和听皮层者均可引起耳鸣。但脑干的肿瘤和血管病变产生耳鸣者比较少见。
有报道表明5%~35%颅脑外伤者有耳鸣,这种耳鸣常与脑震荡及迷路震荡有关。亦有人认为外伤引起听觉径路的中枢损害更为常见,多与颞叶损伤有关。
中枢系统疾病引起的耳鸣多为双侧性或头鸣。
(5) 全身性疾病:贫血、高血压、红细胞增多症、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肾脏疾病等均可为耳鸣的原因。此外,妇女的月经期、绝经及妊娠亦可出现耳鸣。
(6) 噪音、耳毒物和老年性耳蜗损伤:噪音损伤包括一次性强噪音接触如爆炸,或长期噪音接触如职业性因素。均可出现耳鸣,可伴有或不伴有感觉神经性耳聋。
耳毒物在损害听力的同时常常伴有耳鸣,且耳鸣发生常先于听力下降,因而耳鸣似乎可作为耳中毒的预警信号之一。
老年耳蜗的退行性变可引起耳鸣。多数患者耳鸣与听力减退是同时出现的,少数先出现耳鸣。
(7) 精神因素:精神紧张,尤其是脑力劳动过度时可出现耳鸣或耳鸣加重。这可能与精神紧张引起椎底动脉痉挛,从而影响内耳学供有关。此外,耳鸣的发生与患者的精神状态和神经类型有关。
2、 客观性耳鸣 客观性耳鸣是一种少见的现象,其特点是耳鸣的声音不但患者自己感觉到,而且检查者或旁人可不通过置于患者外耳道口的听诊器同样能够听到。这种耳鸣是耳内或周围声音的传播所致,并可用微音器或频谱分析仪记录下来,其常见原因如下:
(1)血管源性:颈动脉或椎动脉系统的血管病变,包括颅内和颈部的动静脉瘘和动脉瘤,常产生与脉搏同步的搏动性杂音。枕动脉、颞浅动脉和主动脉弓亦可为受累部位。用听诊器在头部或颈部检查,可听到上述杂音,压迫颈动脉可使耳鸣消失。在颅内,有枕动脉与乙状窦交通、脑膜中动脉与岩上窦交通、颈内动脉与海绵窦交通等动静脉瘘,后者较严重,且常有颅脑外伤病史。在颈部,有上颈动脉与静脉交通的动静脉瘘,血管造影或DSA可证实病变及其部位。据报道,高频客观性耳鸣亦可为乙状窦或颈静脉内的纤维束受血液振动所引起。此外,颈动脉粥样硬化亦可出现客观性搏动性耳鸣。耳周围的血管痉挛也可出现此类耳鸣,我们曾接诊过一例客观性搏动性耳鸣的儿童患者,压迫颞浅动脉时耳鸣消失,拟行颞浅动脉结扎,但全身麻醉后耳鸣消失,手术暂停,患儿耳鸣就此消失,事后分析此患儿耳鸣应为颞浅动脉痉挛所致,全麻后痉挛解除耳鸣消失。
(2)肌源性:腭肌阵挛是客观性耳鸣最常见的原因,这些肌肉包括腭帆提肌、腭帆张肌、咽腭肌和咽鼓管咽肌。腭肌阵挛多由精神因素所引起,也可由神经系统病变,如小脑或脑干损害所引起。患者一耳或双耳听到不规则的咔嗒声,耳鸣的节律与软腭痉挛性收缩同步。因此,在耳鸣的同时还可见到软腭肌阵挛或腭肌挛缩。若系功能性腭肌挛缩,则刺激角膜或其他非特异性刺激可使挛缩消失。镫骨肌或鼓膜张肌痉挛性收缩亦可产生无典型节律的咔嗒声。用声导抗仪检查可发现耳鸣的发生与中耳阻抗的改变是同步的。
(3)咽鼓管异常开放:咽鼓周围脂肪组织消失或其他原因可导致其异常开放,使患者听到与呼吸节律同步的耳鸣声。检查者亦可通过听诊管在外耳道听到上述呼吸音,并可观察到鼓膜随呼吸而内外扑动。这种患者可有耳内阻塞感和自听感增强。平卧时,由于头部血管充血常使耳鸣减轻或消失,起立后耳鸣又出现。
(4)颞颌关节病变:牙齿咬合不良或颞颌关节炎可引起传播性耳鸣。患者张口或闭口时,患者本人和旁人可在外耳道听到咔嗒声。
(5)纯音外耳道传播:这是一种少见的高频客观性耳鸣,其原因未明。检查者可在患者外耳道听到某一纯音,并可测定其频率和强度。Huizing等在一例持续性高频耳鸣患者的外耳道测得连续的3400±10Hz的纯音,其声强为35dB(声压级)。Glanville等报道一个家庭均有高频客观性耳鸣,认为可能由乙状窦和颈静脉中血流引起内在的纤维素振动所致。
耳鸣的治疗
许多耳鸣患者并不感到干扰或痛苦,不成为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这种耳鸣,不论其轻重都称为代偿性耳鸣。若耳鸣较重又有耳部进行性器质变,或耳鸣虽较轻但有明显的精神因素,则耳鸣会给患者造成严重干扰,并成为需要治疗的主症,这种耳鸣则称为失代偿性耳鸣。
对耳鸣的治疗目前仍是一个难题,仍无有效疗法。治疗原则是消除原发病变,从而消除耳鸣。任何只针对耳鸣症状而忽视病因的处理,很少能获得较好的效果。若无法消除耳鸣时,则应尽量使失代偿性耳鸣经过治疗转变为代偿性耳鸣,以减轻患者的痛苦。
1、病因治疗 若能找到原发病变,并采取特殊治疗,则不论主观性或客观性耳鸣,均能获得较好效果。在主观性耳鸣中,例如非化脓性中耳炎常可在吹张或鼓室穿刺抽液后,耳鸣立刻消失;又如早期噪声性聋所致耳鸣,一般在脱离噪声环境后,可获得缓解或消失。再如不少鼓室肿瘤或脑桥小脑角肿瘤,在切除病变后耳鸣得到缓解或消失。客观性耳鸣也多在纠正其病因后消失。例如鼓咽管异常开放经保守或手术治疗,解除其过度通畅后,耳鸣即可缓解或消失。又如动、静脉瘘或畸形通过手术纠正后,可使症状缓解。再如椎动脉交通支病变所致耳鸣,常于切除其交通支和病变后得到消失。
不少患者的耳鸣经过治疗后效果并不明显,其主要原因为其致病原因并未真正得到解决。例如在耳硬化症病灶累及骨性耳蜗的病例中,即使镫骨手术使术后听力有所提高,但耳鸣可继续存在。又如晚期梅尼埃病经药物治疗后眩晕消失,而耳鸣如旧。因此,只有真正解决了引起耳鸣的原因后,才能获得满意效果。
2、 药物治疗
(1)改善耳蜗血供:血液供应不良,例如血管痉挛、血管栓塞等是影响耳蜗功能的常见原因。应用血管扩张剂可改善内耳血液循环,以达到治疗内耳疾病,消除或减轻耳鸣的目的。自主神经功能平衡失调可影响耳蜗的血流量,正常耳蜗生理功能有赖于交感神经纤维调节耳蜗的血供来维持。交感神经系统由α和β两种受体组成。α受体具有兴奋作用,引起血管收缩;β受体具有抑制作用,引起血管扩张。临床上应用β受体兴奋剂可引起血管扩张作用,如苄丙酚胺(Arlidine),剂量为6mg,1~3/d,6周为一疗程。其副作用有心悸、四肢震颤和神经过敏,必要时可限制剂量,严重者应终止给药。此外,可应用拮抗肾上腺素的药物,如脑益嗪,剂量为25mg,3/d。除偶有胃肠功能障碍、发疹和嗜眠外,无其他严重副作用,一般停药后即消失。
副交感纤维对迷路动脉的支配尚未证实,但临床上应用类阿托品作用的药物,如东莨菪碱或654-2等,能促使副交感神经紧张的松弛,以保持自主神经系统功能平衡,改善内耳血液循环。
抗组织胺药有抗胆碱作用,也可通过自主神经系统起作用。Shulman认为抗组织胺药可修复受损的血管壁,改善内耳供血,达到治疗耳鸣的作用。因此,对某些病例可试用扑尔敏治疗,及其他抗组胺药物治疗。其他扩血管药,如氢麦角碱(hydergin)对改善老年人脑血供不全有一定作用,亦可用以治疗耳鸣,剂量为1mg,每日3次,可根据病情需要继续治疗数周至数月。此药的副作用有恶心、食欲不振,停药后即消失。中药丹参口服或静脉注射有扩张血管的作用,对迷路动脉也有同样作用。扩张外周血管的药物,对迷路动脉不一定有作用,例如动物实验就证实了烟酸并不能改善耳蜗的血流,仅能扩张皮肤周围血管。
(2)改善内耳组织的能量代谢:三磷酸腺苷和辅酶A等有激活组织呼吸和改善循环系统的作用,对早期耳蜗病变所致耳鸣可以选用,一疗程为3~6周。对螺旋器病变已不可逆者则无疗效。
(3)抗惊厥药:采用利多卡因治疗耳鸣早有报道。普鲁卡因、利多卡因等局部对神经轴突的介质传递有阻滞作用,使听觉传导径路的异常节律过度活动得到控制,达到治疗耳蜗或蜗后病变所致外周或中枢性耳鸣。这类药物的作用可能是阻滞脑干内的多轴突系统,特别是网状结构,因此可用来治疗耳鸣。常用口服药有酰胺咪嗪(卡马西平,tegretol),去氧苯比妥(扑痫酮,mysoline)和盐酸妥卡因碘(tocoinide)。Shea及Melding等在治疗前用利多卡因筛选,若静脉注射利多卡因后耳鸣好转,则一般疗效较好,若患者对利多卡因反应很小或无反应,则上述抗惊厥药物疗效一般较差或无效。其法为预先测定耳鸣的频率和响度,然后以利多卡因100mg加入注射用水5ml作静脉注射,10~30s内注射完毕,观察耳鸣是否暂时缓解。耳鸣响度降低20%以上者为阳性反应,服药有效。
卡马西平的开始剂量为100mg,2/d,以后逐周增加剂量,每次增加100mg/d,至耳鸣缓解为度,一般不超过800~1000mg/d。有报道认为其有效率可达80%~90%。此药副作用,轻者出现头痛、头昏、嗜睡、复视、皮疹、共济失调和胃肠道反应等。一般减少剂量1~2周后均可自行消失,严重者有骨髓抑制,引起白细胞减少或肝功能损害,故长期服用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肝功能。青光眼、心血管疾病、肝胆疾病和老年患者慎用此药。由于这类药物的作用是对症治疗,停药后症状易复发,且有某些副作用,故只在其他治疗无效时试用。扑痫酮的效果和前者相似,而副作用较轻,扑痫酮通过肝脏分解成苯乙醛丙二酰胺(phenyl-ethylma-lonamide)和苯巴比妥,前者可加强后者的抗痉挛作用。开始剂量是250mg,1/d口服,第2周250mg,2/d。第3周250mg,3/d。以后维持在259mg,4/d。逐渐增加剂量时副作用很少。盐酸妥卡因碘是利多卡因酰胺的同类药物,口服半衰期大约11h。开始剂量是200mg,4/d。逐渐增加至600mg,4/d。Shea观察12例80%~98%耳鸣消失或减轻。一般患者对该药耐受力较强,用大剂量后常见的副作用有震颤、头晕、感觉异常、厌食、恶心、呕吐等,停药后很快消失,无永久性后患。
3、手术疗法 目前用手术方法治疗主观性,尚无肯定的疗效。客观性耳鸣的某些原因可通过手术进行根治。在主观性耳鸣中,若原发耳病本身有手术指征时,则可行手术治疗,如梅尼埃病引起的耳鸣,可根据不同情况施行内淋巴囊减压或分流术、交感神经节切除和前庭神经切除等手术。又如,耳硬化症可施手术,术后耳鸣可有不同程度的改善。本身手术指征不强时,则不宜为解决耳鸣而进行手术,其他如鼓索神经切除、鼓室神经丛切除、迷路切除、耳蜗神经切除等手术均被应用于治疗耳鸣,但真正能解决耳鸣者为数甚少。
5、其他治疗方法 电刺激疗法、催眠疗法以及中医的针刺疗法均可用于治疗耳鸣,但疗效不定。
体温在37度-38度 伴有耳鸣神经痛
耳鸣是患者在耳部或头部的一种声音感觉,但外界并无相应的声源存在,为耳部疾病的常见症状,亦可出现于内、外、神经、精神等科的疾病中。耳鸣很早就被人们所注意,5000年前就已有描述。正常人在特殊条件下也可出现耳鸣,如在非常安静的环境中,几乎每个健康人都会感到不同程度的耳鸣。这是由于人体呼吸、心跳、血液循环、关节活动、肌肉收缩或耳部血管的搏动等所产生的声音传导到耳部,所引起的声音感觉。由于各人对上述声音的觉察程度不同,而且常因环境噪声对这种声音的掩蔽作用,致使许多人并未感觉。即使在一般的隔音室内,环境噪声的强度可达20~30dB,亦足以掩蔽本身体内的生理性杂音。只有当体内的声音强度超过环境噪声的掩蔽作用时,耳鸣才成为一个症状。
绝大部分耳鸣属耳源性,如外耳、中耳、内耳、蜗神经、听觉中枢传导径路或皮层的损害均可引起耳鸣。少数则属非耳源性,如血液、内分泌、肾脏或血管等病变也可引起耳鸣。严重的耳鸣常影响休息、学习和工作,甚至使患者感到非常苦恼、甚或厌世,成为就诊的主要症状。耳鸣还可为某些严重疾病的先兆症状,如单侧性耳鸣可能为内听道或脑桥小脑角肿瘤的首发症状,又如脑血管病变可先有耳鸣。因此,耳鸣对某些耳科和神经科疾病的诊断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目前耳鸣尚难正确测定,将其作为耳部或全身病变程度的估价尚有困难。耳鸣还与患者的心理、精神因素及体质条件有关。平时许多传音性耳聋或感音性耳聋患者的耳鸣较轻,常不成为就医的原因,当患者感觉有精神性困扰或体质虚弱时,耳鸣就可成为扰人的症状。由于耳鸣可随同精神性或功能性疾患出现,有时易认为是一种功能性症状而被忽视,使患者得不到应有的检查和处理,甚至延误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耳鸣的发病率较高,各家报道不一,Cole(1987)报道10%~17%的成年男性,11%~18%的女性出现过耳鸣,而Singer(1982)发现26.1%的成年人出现不同程度的耳鸣,其中4%~8%诉耳鸣严重。在耳鼻喉科门诊病例中,其发病率可高达80%。发病率随年龄增长而增高,74%~80%的发病年龄在40岁以上,最常见的发病年龄为50~70岁。男、女间的发病率相似。左耳发病多于右耳,已为一些资料所证实,如Hazell所分析的单侧性耳鸣中,左耳发病率为46%,右耳仅29%。这可能与一侧大脑半球的优势有关。
耳鸣的分类与病因
临床上耳鸣可分为主观性(subjective tinnitus)和客观性(objective tinnitus)2类,前者耳鸣的声音仅患者自己感觉,而不为他人所听到,临床上较常见。目前对其发生的机制尚少了解,至今尚无满意的治疗方法;后者少见,耳鸣的声音能被其他人听到,其病因除血管外,一般显而易见,可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1、 主观性耳鸣 绝大部分耳鸣是一种主观症状,可为一侧性或双侧性。其性质是多样的,可呈铃声、嗡嗡声、哨声、汽笛声、海涛声、丝丝声、吼声等,也可呈各种音调的纯音或杂声。一般相同的病变常引起相似的耳鸣声,但不同的病变也可引起同样的耳鸣声。耳鸣常与听觉有关,听觉是耳鸣的先决条件,所以先天性耳聋者很少有耳鸣。耳鸣患者中85%~90%以上有听力减退,有时虽无听力减退的主诉,但听力检查时,听阈却有提高。耳鸣可与听力减退同时发生,也可发生在听力减退以前或以后。
患者所感觉到声音弥散在颅内而无肯定部位者,则称为头鸣。头鸣常与耳鸣相混淆,可能是双侧对称性耳鸣致无法定位的结果,但也可能是真正的头鸣。一般为颅内、外血管的器质性或功能变所致,也可为颅内病变,颈部或全身疾病所引起。
发病机制
主观性耳鸣的发病机制尚不明确,一般认为耳鸣可发生于听觉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如外耳道的阻塞或中耳的炎症都可引起耳鸣,这些原因导致的耳鸣可能是由于阻塞隔绝了环境噪声,使其对体内生理性杂音的掩蔽作用受到限制,体内产生的微弱声音相对增强而造成耳鸣。
至于耳蜗性耳鸣,临床资料显示其与损伤有关,因为大多数耳鸣均伴有听力减退。其发生机制根据其发病的不同时间有不同的推测。急性耳鸣,如暂时接触噪声后出现的耳鸣可能与毛细胞纤毛的功能障碍有关。而慢性耳鸣,人们通过类比认为其与体表疼痛的产生机制相似,因为二者均为纯主观感觉;均为持续性而有时会出现性质的改变;均为被适当的刺激而掩蔽,其中包括二者的交叉掩蔽,即疼痛掩蔽耳鸣如耳鸣被牙痛而掩蔽。在某些病例中,二者均可因电刺激而减轻甚至完全抑制。此两种症状均可因某种刺激而出现一种持续停止的现象,这就是我们称之为“后抑制”的现象。此外,局部及中枢性疼痛抑制剂均可暂时缓解耳鸣,而手术切除传入神经在二者中往往对减轻症状均无帮助。
在疼痛的产生机制中有一种门控理论(gate control theory)。在疼痛的传入中有两种神经纤维,一种粗另一种细,它们均与胶状质(SG)及一级神经元(T)发生突触,从而构成门控系统。胶状质通过粗纤维对一级神经元产生抑制效应而使门保持关闭,通过细纤维产生增益作用而使门开放。门开放时一级神经元的输出冲动作用于反应系统而激发痛觉。
细纤维的慢适应使门趋于长期开放,粗纤维因刺激而兴奋时,因其反应较强,作用较快而使门关闭,但最终因细纤维的持续反应而开放。粗纤维可因机械刺激如搔抓、震动而激活,使门再关闭一段时间,两种纤维对一级神经元的交替作用决定了痛觉的发生。中枢调节作用通过传出系统作用于粗纤维,使中枢活动如注意、情感等可控制传入。
听神经的传入纤维亦存在两种纤维,内毛细胞的传入纤维明显粗于外毛细胞者,如果这两种纤维间也存在着与痛觉传输系统相同的平衡时,蜗神经的传入纤维阻滞,自发电位的增加就会激发耳鸣。用这一理论很容易解释重度耳聋者的耳鸣,由于毛细胞损害,两种纤维的传入均阻滞,而细纤维长期处于优势,从而发生耳鸣。听掩蔽亦有较短的后抑制。多为数分钟,其产生机制可能是内毛细胞粗神经纤维的机械性激活,正如痛觉粗纤维因搔抓、震动而暂时激活一样。与疼痛相同,耳鸣在某种程度上多由中枢调控,担忧、期待或睡眠不足使之加重,而注意力分散则使之减轻。类似疼痛的治疗结果那样,切断蜗神经不能治疗耳鸣只是因为传入阻滞移向更高水平而已。
纤毛功能障碍学说及门控学说仅解释了最常见的外周性耳鸣(耳蜗性)。然而耳蜗性耳鸣绝非耳鸣的全部,而中枢性的耳鸣则更难以用此二学说解释。也许另一种学说对解释这类耳鸣有帮助,那就是类似于癫痫状态的听觉径路中,反射弧过度兴奋而产生异常冲动,进而出现耳鸣。听觉传导径路反射弧的传出和传入纤维控制着毛细胞发放的神经冲动。神经冲动由传入纤维传导至皮层,再通过传出纤维返回到末梢,从而控制毛细胞发放的神经冲动的数量。传导径路受损时或反射弧因病变而受干扰时,正常传出和传入冲动的改变可导致中枢产生异常节律的活动,并在反射弧中形成恶性循环,从而导致耳鸣。Causse(1995)推测耳硬化症患者的耳鸣是因内耳液体振动障碍引起的,因为这类病人的耳鸣可在镫骨手术后缓解。
病因
引起主观性耳鸣的疾病的种类很多,下面就常见疾病分类叙述。
(1) 中耳、内耳的感染和外伤:累及中耳的感染性疾病及外伤可伴有或继发耳鸣。一般认为这种耳鸣反映了中耳传导途径的障碍,同时亦累及内耳,其中包括:
①急性化脓性中耳乳突炎;
②慢性非化脓性中耳乳突炎;
③慢性化脓性中耳乳突炎及胆脂瘤型中耳乳突炎;
④迷路炎;
⑤中耳乳突手术;
⑥累及外耳、中耳及内耳的头部外伤。
耳鸣可为纯音性、中高频、间断或持续性,在急性感染时可为搏动性。患者同时有听力减退、耳闭塞感等主诉,外伤者可伴有眩晕。该类耳鸣可被掩蔽。
(2) 听神经瘤:耳鸣是听神经瘤的常见症状,其性质可为持续、进行性、单侧或双侧耳鸣,可伴有或不伴听力减退、眩晕等。在所有颅内肿瘤中听神经瘤约占8%~10%,这是累及脑桥小脑角并对耳蜗、前庭系统有外周或中枢性影响的肿瘤之一。因此,任何患者当出现听力减退、耳鸣、眩晕、耳闭塞感等症状中的一个或多个时,在鉴别诊断中就必须考虑到这一肿瘤。Backmann曾报道在500例单侧第八脑神经肿瘤者中83%出现主观性耳鸣,并有10%是作为第一主诉而就诊的。因而临床遇到耳鸣患者久经治疗而无效时,就应进行ABR及MRI检查以排除肿瘤。
(3) 耳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过敏症:现有证据表明许多引起听力障碍的疾病由自身免疫因素或过敏引起。与免疫有关的耳部疾病有:耳郭软骨膜炎、复发性多软骨炎、鼓室硬化症、自身免疫性咽鼓管炎、分泌性中耳炎、耳硬化症、胆脂瘤、自身免疫性感音神经性聋、梅尼埃病、突发性聋等。现已证实复发性多软骨炎患者中存在Ⅱ型胶原自身免疫,其中约50%的患者中有耳郭软骨炎及耳蜗、前庭损害。某些耳硬化症及梅尼埃患者中亦存在Ⅱ型胶原自身免疫复合物。耳硬化症患者该复合物存在于损害部位、而在梅尼埃病患者中则主要引起内淋巴导管吸收减少及血管纹的分泌增多。
(4)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脑血管疾病:中枢病变包括脑干和听觉皮层的病变,如多发性硬化、肿瘤、血管病变,或感染病灶累及蜗核、上橄榄核、外侧纵束、下丘、内侧膝状体和听皮层者均可引起耳鸣。但脑干的肿瘤和血管病变产生耳鸣者比较少见。
有报道表明5%~35%颅脑外伤者有耳鸣,这种耳鸣常与脑震荡及迷路震荡有关。亦有人认为外伤引起听觉径路的中枢损害更为常见,多与颞叶损伤有关。
中枢系统疾病引起的耳鸣多为双侧性或头鸣。
(5) 全身性疾病:贫血、高血压、红细胞增多症、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肾脏疾病等均可为耳鸣的原因。此外,妇女的月经期、绝经及妊娠亦可出现耳鸣。
(6) 噪音、耳毒物和老年性耳蜗损伤:噪音损伤包括一次性强噪音接触如爆炸,或长期噪音接触如职业性因素。均可出现耳鸣,可伴有或不伴有感觉神经性耳聋。
耳毒物在损害听力的同时常常伴有耳鸣,且耳鸣发生常先于听力下降,因而耳鸣似乎可作为耳中毒的预警信号之一。
老年耳蜗的退行性变可引起耳鸣。多数患者耳鸣与听力减退是同时出现的,少数先出现耳鸣。
(7) 精神因素:精神紧张,尤其是脑力劳动过度时可出现耳鸣或耳鸣加重。这可能与精神紧张引起椎底动脉痉挛,从而影响内耳学供有关。此外,耳鸣的发生与患者的精神状态和神经类型有关。
2、 客观性耳鸣 客观性耳鸣是一种少见的现象,其特点是耳鸣的声音不但患者自己感觉到,而且检查者或旁人可不通过置于患者外耳道口的听诊器同样能够听到。这种耳鸣是耳内或周围声音的传播所致,并可用微音器或频谱分析仪记录下来,其常见原因如下:
(1)血管源性:颈动脉或椎动脉系统的血管病变,包括颅内和颈部的动静脉瘘和动脉瘤,常产生与脉搏同步的搏动性杂音。枕动脉、颞浅动脉和主动脉弓亦可为受累部位。用听诊器在头部或颈部检查,可听到上述杂音,压迫颈动脉可使耳鸣消失。在颅内,有枕动脉与乙状窦交通、脑膜中动脉与岩上窦交通、颈内动脉与海绵窦交通等动静脉瘘,后者较严重,且常有颅脑外伤病史。在颈部,有上颈动脉与静脉交通的动静脉瘘,血管造影或DSA可证实病变及其部位。据报道,高频客观性耳鸣亦可为乙状窦或颈静脉内的纤维束受血液振动所引起。此外,颈动脉粥样硬化亦可出现客观性搏动性耳鸣。耳周围的血管痉挛也可出现此类耳鸣,我们曾接诊过一例客观性搏动性耳鸣的儿童患者,压迫颞浅动脉时耳鸣消失,拟行颞浅动脉结扎,但全身麻醉后耳鸣消失,手术暂停,患儿耳鸣就此消失,事后分析此患儿耳鸣应为颞浅动脉痉挛所致,全麻后痉挛解除耳鸣消失。
(2)肌源性:腭肌阵挛是客观性耳鸣最常见的原因,这些肌肉包括腭帆提肌、腭帆张肌、咽腭肌和咽鼓管咽肌。腭肌阵挛多由精神因素所引起,也可由神经系统病变,如小脑或脑干损害所引起。患者一耳或双耳听到不规则的咔嗒声,耳鸣的节律与软腭痉挛性收缩同步。因此,在耳鸣的同时还可见到软腭肌阵挛或腭肌挛缩。若系功能性腭肌挛缩,则刺激角膜或其他非特异性刺激可使挛缩消失。镫骨肌或鼓膜张肌痉挛性收缩亦可产生无典型节律的咔嗒声。用声导抗仪检查可发现耳鸣的发生与中耳阻抗的改变是同步的。
(3)咽鼓管异常开放:咽鼓周围脂肪组织消失或其他原因可导致其异常开放,使患者听到与呼吸节律同步的耳鸣声。检查者亦可通过听诊管在外耳道听到上述呼吸音,并可观察到鼓膜随呼吸而内外扑动。这种患者可有耳内阻塞感和自听感增强。平卧时,由于头部血管充血常使耳鸣减轻或消失,起立后耳鸣又出现。
(4)颞颌关节病变:牙齿咬合不良或颞颌关节炎可引起传播性耳鸣。患者张口或闭口时,患者本人和旁人可在外耳道听到咔嗒声。
(5)纯音外耳道传播:这是一种少见的高频客观性耳鸣,其原因未明。检查者可在患者外耳道听到某一纯音,并可测定其频率和强度。Huizing等在一例持续性高频耳鸣患者的外耳道测得连续的3400±10Hz的纯音,其声强为35dB(声压级)。Glanville等报道一个家庭均有高频客观性耳鸣,认为可能由乙状窦和颈静脉中血流引起内在的纤维素振动所致。
耳鸣的治疗
许多耳鸣患者并不感到干扰或痛苦,不成为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这种耳鸣,不论其轻重都称为代偿性耳鸣。若耳鸣较重又有耳部进行性器质变,或耳鸣虽较轻但有明显的精神因素,则耳鸣会给患者造成严重干扰,并成为需要治疗的主症,这种耳鸣则称为失代偿性耳鸣。
对耳鸣的治疗目前仍是一个难题,仍无有效疗法。治疗原则是消除原发病变,从而消除耳鸣。任何只针对耳鸣症状而忽视病因的处理,很少能获得较好的效果。若无法消除耳鸣时,则应尽量使失代偿性耳鸣经过治疗转变为代偿性耳鸣,以减轻患者的痛苦。
1、病因治疗 若能找到原发病变,并采取特殊治疗,则不论主观性或客观性耳鸣,均能获得较好效果。在主观性耳鸣中,例如非化脓性中耳炎常可在吹张或鼓室穿刺抽液后,耳鸣立刻消失;又如早期噪声性聋所致耳鸣,一般在脱离噪声环境后,可获得缓解或消失。再如不少鼓室肿瘤或脑桥小脑角肿瘤,在切除病变后耳鸣得到缓解或消失。客观性耳鸣也多在纠正其病因后消失。例如鼓咽管异常开放经保守或手术治疗,解除其过度通畅后,耳鸣即可缓解或消失。又如动、静脉瘘或畸形通过手术纠正后,可使症状缓解。再如椎动脉交通支病变所致耳鸣,常于切除其交通支和病变后得到消失。
不少患者的耳鸣经过治疗后效果并不明显,其主要原因为其致病原因并未真正得到解决。例如在耳硬化症病灶累及骨性耳蜗的病例中,即使镫骨手术使术后听力有所提高,但耳鸣可继续存在。又如晚期梅尼埃病经药物治疗后眩晕消失,而耳鸣如旧。因此,只有真正解决了引起耳鸣的原因后,才能获得满意效果。
2、 药物治疗
(1)改善耳蜗血供:血液供应不良,例如血管痉挛、血管栓塞等是影响耳蜗功能的常见原因。应用血管扩张剂可改善内耳血液循环,以达到治疗内耳疾病,消除或减轻耳鸣的目的。自主神经功能平衡失调可影响耳蜗的血流量,正常耳蜗生理功能有赖于交感神经纤维调节耳蜗的血供来维持。交感神经系统由α和β两种受体组成。α受体具有兴奋作用,引起血管收缩;β受体具有抑制作用,引起血管扩张。临床上应用β受体兴奋剂可引起血管扩张作用,如苄丙酚胺(Arlidine),剂量为6mg,1~3/d,6周为一疗程。其副作用有心悸、四肢震颤和神经过敏,必要时可限制剂量,严重者应终止给药。此外,可应用拮抗肾上腺素的药物,如脑益嗪,剂量为25mg,3/d。除偶有胃肠功能障碍、发疹和嗜眠外,无其他严重副作用,一般停药后即消失。
副交感纤维对迷路动脉的支配尚未证实,但临床上应用类阿托品作用的药物,如东莨菪碱或654-2等,能促使副交感神经紧张的松弛,以保持自主神经系统功能平衡,改善内耳血液循环。
抗组织胺药有抗胆碱作用,也可通过自主神经系统起作用。Shulman认为抗组织胺药可修复受损的血管壁,改善内耳供血,达到治疗耳鸣的作用。因此,对某些病例可试用扑尔敏治疗,及其他抗组胺药物治疗。其他扩血管药,如氢麦角碱(hydergin)对改善老年人脑血供不全有一定作用,亦可用以治疗耳鸣,剂量为1mg,每日3次,可根据病情需要继续治疗数周至数月。此药的副作用有恶心、食欲不振,停药后即消失。中药丹参口服或静脉注射有扩张血管的作用,对迷路动脉也有同样作用。扩张外周血管的药物,对迷路动脉不一定有作用,例如动物实验就证实了烟酸并不能改善耳蜗的血流,仅能扩张皮肤周围血管。
(2)改善内耳组织的能量代谢:三磷酸腺苷和辅酶A等有激活组织呼吸和改善循环系统的作用,对早期耳蜗病变所致耳鸣可以选用,一疗程为3~6周。对螺旋器病变已不可逆者则无疗效。
(3)抗惊厥药:采用利多卡因治疗耳鸣早有报道。普鲁卡因、利多卡因等局部对神经轴突的介质传递有阻滞作用,使听觉传导径路的异常节律过度活动得到控制,达到治疗耳蜗或蜗后病变所致外周或中枢性耳鸣。这类药物的作用可能是阻滞脑干内的多轴突系统,特别是网状结构,因此可用来治疗耳鸣。常用口服药有酰胺咪嗪(卡马西平,tegretol),去氧苯比妥(扑痫酮,mysoline)和盐酸妥卡因碘(tocoinide)。Shea及Melding等在治疗前用利多卡因筛选,若静脉注射利多卡因后耳鸣好转,则一般疗效较好,若患者对利多卡因反应很小或无反应,则上述抗惊厥药物疗效一般较差或无效。其法为预先测定耳鸣的频率和响度,然后以利多卡因100mg加入注射用水5ml作静脉注射,10~30s内注射完毕,观察耳鸣是否暂时缓解。耳鸣响度降低20%以上者为阳性反应,服药有效。
卡马西平的开始剂量为100mg,2/d,以后逐周增加剂量,每次增加100mg/d,至耳鸣缓解为度,一般不超过800~1000mg/d。有报道认为其有效率可达80%~90%。此药副作用,轻者出现头痛、头昏、嗜睡、复视、皮疹、共济失调和胃肠道反应等。一般减少剂量1~2周后均可自行消失,严重者有骨髓抑制,引起白细胞减少或肝功能损害,故长期服用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肝功能。青光眼、心血管疾病、肝胆疾病和老年患者慎用此药。由于这类药物的作用是对症治疗,停药后症状易复发,且有某些副作用,故只在其他治疗无效时试用。扑痫酮的效果和前者相似,而副作用较轻,扑痫酮通过肝脏分解成苯乙醛丙二酰胺(phenyl-ethylma-lonamide)和苯巴比妥,前者可加强后者的抗痉挛作用。开始剂量是250mg,1/d口服,第2周250mg,2/d。第3周250mg,3/d。以后维持在259mg,4/d。逐渐增加剂量时副作用很少。盐酸妥卡因碘是利多卡因酰胺的同类药物,口服半衰期大约11h。开始剂量是200mg,4/d。逐渐增加至600mg,4/d。Shea观察12例80%~98%耳鸣消失或减轻。一般患者对该药耐受力较强,用大剂量后常见的副作用有震颤、头晕、感觉异常、厌食、恶心、呕吐等,停药后很快消失,无永久性后患。
3、手术疗法 目前用手术方法治疗主观性,尚无肯定的疗效。客观性耳鸣的某些原因可通过手术进行根治。在主观性耳鸣中,若原发耳病本身有手术指征时,则可行手术治疗,如梅尼埃病引起的耳鸣,可根据不同情况施行内淋巴囊减压或分流术、交感神经节切除和前庭神经切除等手术。又如,耳硬化症可施手术,术后耳鸣可有不同程度的改善。本身手术指征不强时,则不宜为解决耳鸣而进行手术,其他如鼓索神经切除、鼓室神经丛切除、迷路切除、耳蜗神经切除等手术均被应用于治疗耳鸣,但真正能解决耳鸣者为数甚少。
5、其他治疗方法 电刺激疗法、催眠疗法以及中医的针刺疗法均可用于治疗耳鸣,但疗效不定。
持续了半年的耳鸣该怎么治?
耳鸣的治疗为耳科三大难题之一(另二个为耳聋、眩晕),尽管治疗方法很多,但尚无特殊有效的方法。
(1).病因学治疗:该治疗是医学上首要且最理想的治疗方法,但耳鸣只有少于5%其病因可能诊断并进行治疗;
(2).药物治疗:包括基本疾患治疗和对症治疗,后者包括减轻耳鸣对病人的影响(如抗抑郁药学抗焦虑药)和耳鸣抑制药(如利多卡因、氯硝安定和卡马西平等);
(3).掩蔽疗法:为目前治疗耳鸣较为有效的方法;
(4).心理学治疗:通过语言和非语言的交流方式及一些方法来影响及改变被治疗者的心理状态及心理障碍,从而达到打断恶性循环、治疗耳鸣的目的。心理学治疗是重要的疗法之一。
(5).电刺激疗法:是利用电流直接刺激听觉系统达到抑制耳鸣的目的。
(6).耳鸣的联合治疗:耳鸣的治疗方法很多,很难确定何种治疗方法更为有效。除病因治疗外,包括药物、生物反馈、声掩蔽、电刺激的联合治疗更为合理,以期达到缩短治疗时间、减少具有副作用药物之用量,增加协同疗效,达到更有效的治疗耳鸣。
耳鸣是指人们在没有任何外界刺激条件下所产生的异常声音感觉。如感觉耳内有蝉鸣声、嗡嗡声、嘶嘶声等单调或混杂的响声,实际上周围环境中并无相应的声音,也就是说耳鸣只是一种主观感觉。耳鸣可以短暂或持续性存在.严重的耳鸣可以扰得人一刻不得安宁,令人十分紧张。如果是短暂性忽来忽去的耳鸣,一般是生理现象,不必过分紧张,可听之任之。如果是持续性耳鸣,尤其是伴有耳聋、眩晕、头痛等其他症状,则要提高警惕,尽早就医。细查耳鸣病因
根据病人的主诉.医生很容易判断病人是否有耳鸣,但是对耳鸣的病因诊断则需要借助一系列检查,包括耳鼻咽喉科的常规检查、听力学检查、耳鸣测试等,有时甚至要做一些必要的神经科、全身性疾病的检查。因此,病人应该去正规的大医院找专业医生诊断,只有查明了耳呜的性质、特点、可能的病变部位,才能针对性地确定治疗方案。
耳鸣的病因比较复杂,一般可分为两大类:①耳源性疾病(即与耳部疾病相关).往往伴有听力下降,如由耳毒物中毒、病毒感染、内耳供血不足等引起。②非耳源性疾病,这类病人除了有耳鸣外,常伴有相应疾病的其他症状,如心血管疾病、高血压病、糖尿病、脑外伤等。
耳鸣和其他疾病一样,早期诊治有助于病情好转和康复。因为耳鸣常先于其他症状之前,这无疑是一种“警报”,如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耳毒性往往先出现耳鸣,继而听力减退,当发生耳鸣时应立即停药;贫血、高血压的病人出现耳鸣或耳鸣加重,表明病情在进一步恶化,应引起警惕;长期在噪音环境下工作者,出现耳鸣,则应考虑调换工作环境。有些耳鸣早期明确病因,如盯聍栓塞、分泌性中耳炎等,即可采取相应治疗措施,耳鸣也会随之消失。但约有40%病人的耳鸣找不到明显的病因.医生称为不明原因性耳鸣。治疗因人而异
耳鸣病人经过医生的系统检查,明确了病情,就应该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那么,哪些耳鸣需要治疗呢?①由外科病变(如蜗后病变、血管畸形等)引起的耳鸣,必须尽早接受外科手术治疗。②由其他疾病(如高血压、颈椎病、分泌性中耳炎、梅尼埃病等)引起,治疗应以控制这些疾病为原则。③对耳鸣已严重困扰了正常工作、生活或睡眠的病人.应该充分了解治疗的长期性和艰难性,并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正确理解治疗效果。④有些病人耳鸣史较长,开始感觉耳鸣较强,随着时间的推移,自感已经适应且耳鸣程度并未加重.也不影响工作、生活和睡眠,经过医生详尽的检查.也未发现任何疾病.可不采取治疗措施,但需要定期复诊。⑤耳鸣伴听力减退的病人,佩戴助听器为首选方案。
目前,治疗耳鸣的方法原则上分为两大类:保守治疗和手术治疗。除发现有外科病变,必须进行手术治疗外,一般都采取保守治疗如心理治疗、掩蔽、药物、松弛疗法等。几点注意事项
由于耳鸣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病人在治疗耳呜中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要有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一旦有耳鸣,不要过度紧张,应及时接受医生的诊治。在诊治过程中,听从医生指导,积极配合治疗.并且可积极主动地发挥其他优势(如业余爱好和热爱本职工作等)来分散自己对耳鸣的关注,调整自己的生活节奏,多培养一些兴趣点。
2 避免在强噪声环境下长时间逗留或过多地接触噪声.避免或谨慎地使用耳毒物,少吸烟、少饮酒、生活作息有规律,睡眠不宜过长(中青年7—8小时,老年人6小时睡眠即可)。
3 由于耳鸣起因较慢、病程都非短期内发生,故治疗一般也需要较长时间,如耳鸣掩蔽疗法、松弛疗法等至少要完成为期一个月的疗程,才能评估治疗效果。因此,病人在配合治疗过程中要有恒心,不要轻易放弃。
耳鸣表现多种多样,有的为一侧耳鸣,有的则为两侧;有的间歇出现,有的持续不停;轻者安静时方觉耳鸣,重者身处闹市时都感到吵闹不安。
造成耳鸣的原因有很多:
① 主要是耳部的疾病,如外耳疾病:外耳道炎、耵聍栓塞、外耳异物等,中耳的急慢性炎症、鼓膜穿孔、耳硬化症及内耳的美尼尔氏综合症、听神经瘤,都能引起耳鸣。
② 血管性疾病也会发生耳鸣,如颈静脉球体瘤、耳内小血管扩张,血管畸形、血管瘤等,来自静脉的耳鸣多为嘈杂声,来自动脉的耳鸣与脉搏的搏动相一致。
③ 其它一些全身性疾病也能引起耳鸣:植物神经紊乱、脑供血缺乏、中风前期、高血压、低血压、贫血、糖尿病、营养不良,
④ 另外,过量使用了对耳有毒性作用的药物如庆大霉素、链霉素或卡那霉素等,也可出现耳鸣和听力下降,且耳鸣比听力下降出现得早。
⑤ 过度疲劳、睡眠不足、情绪过于紧张也可导致耳鸣的发生。
对于耳鸣患者,首先要查明究竟属于哪种原因引起,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① 过度疲劳及睡眠不足者应注意休息、保证足够睡眠;情绪紧张焦虑者要使思想放松,必要时可服用一些镇静药,如安定、非那根。六味地黄丸等中药制剂对耳鸣也有一定的作用。
② 耳部疾病引起的耳鸣要积极治疗耳部原发疾病。
③ 有全身病者要同时进行治疗,如高血压病人要降低血压,糖尿病人要控制血糖,贫血病人要纠正贫血,营养不良或偏食者要注意补充营养成分等;
④ 如果是因为用了耳毒物如“庆大霉素”、“链霉素”或“卡那霉素”等而出现耳鸣,则应及时停药和采取有力的医疗措施,以期消除耳鸣,恢复听力。
、辨证施治
1、风热侵袭型 此型患者,起病较急,但症状通常不会很严重,耳鸣音调较低沉,耳内有胀满、堵塞的感觉,多有自语增强的特点。常伴鼻塞、流涕、咳嗽等肺经表症。西医诊断多为急性分泌性中耳炎。鼓膜可见充血、内陷,舌淡红,苔薄白,脉浮数。这一证型的治疗,应采用刘元素的“耳聋治肺”的观点,从肺论治,用疏风、宣肺、通窍法治疗,银翘散一类的方剂都可。常用药物有双花、连翘、桔梗、杏仁、荆芥、防风、蝉衣、菖蒲,痰多加栝蒌,鼻塞加辛夷、苍耳子、白芷。
2、肝火上扰型 此型患者发病多较突然,症状比较重,耳鸣声较大,与情绪情志变化关系密切,常常在郁怒之后发生或加重。多伴有口苦、心烦、头昏、头痛、急躁易怒等肝火上逆的症状,舌质红,苔黄,脉弦数。此型为肝火上扰清窍而致,法应清肝泻热通窍,方选龙胆泻肝汤加减。常用药物有:胆草、黄芩、山栀、当归、泽泻、生地、木通、柴胡、菖蒲、蔓荆子、磁石。
3、痰浊上壅型 此型病程一般较长,耳鸣、头昏、头沉、头重、头闷,耳内胀闷、堵塞感明显。可伴有胸闷,纳呆,舌质多较胖,边有齿痕,苔厚腻,脉弦滑。此型为痰浊上壅蒙蔽清窍所致,治法应该化痰降浊、和胃开窍,多选用二陈汤加减。常用药物有:半夏、陈皮、茯苓、僵蚕、菖蒲、生苡仁、白芷;可适当选择1~2味活血化瘀药,如丹参、桃仁、红花、当归尾等,通过祛瘀以助通窍,也符合中医久病多瘀的理论;如有痰浊化热征象,可加黄芩、黄连、栝蒌、枳实。
4、肝肾不足型 此型病程较长,据临床情况来看,多为老年人发病。耳内犹如蝉鸣,鸣声一般不会很大、很响,可伴有腰膝酸软、眼花、眼干涩等肾经不足之症,兼症往往表现不明显,舌质红,少苔,脉细。对于老年人耳鸣,又无其他兼症表现时,多可归于此型中。治疗以补肾益精、滋阴潜阳为主,方选耳聋左慈丸,常用药物有生熟地、山萸肉、山药、菖蒲、牛膝、菟丝子、覆盆子、蝉衣、磁石、神曲、葛根、柴胡。临床常可见到耳鸣伴有比较明显的心火上炎的症状,心烦、急躁、失眠、口舌生疮,舌尖红,脉细数。在青年人中多见,一部分老年人也可发生。此为肝肾不足,水不济火,心火上炎,扰乱清窍所致。治疗上应侧重于清心火,其次滋肾阴,方选导赤散加减。常用药物有:生地、黄芩、黄连、淡竹叶、木通、灯芯草、菟丝子、麦冬、覆盆子、酸枣仁。
5 脾胃虚弱型 患者多表现出精神差,疲乏无 力,头昏,劳累后症状加重,纳差,舌质淡,苔薄白或厚,脉弱。治以健脾益气,升阳通窍,可选择补中益气汤、参苓白术散、八珍汤一类方剂。常用药物有:党参、黄芪、白术、升麻、葛根、柴胡、陈皮、半夏、当归、菖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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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女性,48岁。耳鸣,总迷糊,以前做过耳朵手术。术后迷糊没有减轻。怎么办?
耳鸣是患者在耳部或头部的一种声音感觉,但外界并无相应的声源存在,为耳部疾病的常见症状,亦可出现于内、外、神经、精神等科的疾病中。耳鸣很早就被人们所注意,5000年前就已有描述。正常人在特殊条件下也可出现耳鸣,如在非常安静的环境中,几乎每个健康人都会感到不同程度的耳鸣。这是由于人体呼吸、心跳、血液循环、关节活动、肌肉收缩或耳部血管的搏动等所产生的声音传导到耳部,所引起的声音感觉。由于各人对上述声音的觉察程度不同,而且常因环境噪声对这种声音的掩蔽作用,致使许多人并未感觉。即使在一般的隔音室内,环境噪声的强度可达20~30dB,亦足以掩蔽本身体内的生理性杂音。只有当体内的声音强度超过环境噪声的掩蔽作用时,耳鸣才成为一个症状。
绝大部分耳鸣属耳源性,如外耳、中耳、内耳、蜗神经、听觉中枢传导径路或皮层的损害均可引起耳鸣。少数则属非耳源性,如血液、内分泌、肾脏或血管等病变也可引起耳鸣。严重的耳鸣常影响休息、学习和工作,甚至使患者感到非常苦恼、甚或厌世,成为就诊的主要症状。耳鸣还可为某些严重疾病的先兆症状,如单侧性耳鸣可能为内听道或脑桥小脑角肿瘤的首发症状,又如脑血管病变可先有耳鸣。因此,耳鸣对某些耳科和神经科疾病的诊断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目前耳鸣尚难正确测定,将其作为耳部或全身病变程度的估价尚有困难。耳鸣还与患者的心理、精神因素及体质条件有关。平时许多传音性耳聋或感音性耳聋患者的耳鸣较轻,常不成为就医的原因,当患者感觉有精神性困扰或体质虚弱时,耳鸣就可成为扰人的症状。由于耳鸣可随同精神性或功能性疾患出现,有时易认为是一种功能性症状而被忽视,使患者得不到应有的检查和处理,甚至延误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耳鸣的发病率较高,各家报道不一,Cole(1987)报道10%~17%的成年男性,11%~18%的女性出现过耳鸣,而Singer(1982)发现26.1%的成年人出现不同程度的耳鸣,其中4%~8%诉耳鸣严重。在耳鼻喉科门诊病例中,其发病率可高达80%。发病率随年龄增长而增高,74%~80%的发病年龄在40岁以上,最常见的发病年龄为50~70岁。男、女间的发病率相似。左耳发病多于右耳,已为一些资料所证实,如Hazell所分析的单侧性耳鸣中,左耳发病率为46%,右耳仅29%。这可能与一侧大脑半球的优势有关。
耳鸣的分类与病因
临床上耳鸣可分为主观性(subjective tinnitus)和客观性(objective tinnitus)2类,前者耳鸣的声音仅患者自己感觉,而不为他人所听到,临床上较常见。目前对其发生的机制尚少了解,至今尚无满意的治疗方法;后者少见,耳鸣的声音能被其他人听到,其病因除血管外,一般显而易见,可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1、 主观性耳鸣 绝大部分耳鸣是一种主观症状,可为一侧性或双侧性。其性质是多样的,可呈铃声、嗡嗡声、哨声、汽笛声、海涛声、丝丝声、吼声等,也可呈各种音调的纯音或杂声。一般相同的病变常引起相似的耳鸣声,但不同的病变也可引起同样的耳鸣声。耳鸣常与听觉有关,听觉是耳鸣的先决条件,所以先天性耳聋者很少有耳鸣。耳鸣患者中85%~90%以上有听力减退,有时虽无听力减退的主诉,但听力检查时,听阈却有提高。耳鸣可与听力减退同时发生,也可发生在听力减退以前或以后。
患者所感觉到声音弥散在颅内而无肯定部位者,则称为头鸣。头鸣常与耳鸣相混淆,可能是双侧对称性耳鸣致无法定位的结果,但也可能是真正的头鸣。一般为颅内、外血管的器质性或功能变所致,也可为颅内病变,颈部或全身疾病所引起。
发病机制
主观性耳鸣的发病机制尚不明确,一般认为耳鸣可发生于听觉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如外耳道的阻塞或中耳的炎症都可引起耳鸣,这些原因导致的耳鸣可能是由于阻塞隔绝了环境噪声,使其对体内生理性杂音的掩蔽作用受到限制,体内产生的微弱声音相对增强而造成耳鸣。
至于耳蜗性耳鸣,临床资料显示其与损伤有关,因为大多数耳鸣均伴有听力减退。其发生机制根据其发病的不同时间有不同的推测。急性耳鸣,如暂时接触噪声后出现的耳鸣可能与毛细胞纤毛的功能障碍有关。而慢性耳鸣,人们通过类比认为其与体表疼痛的产生机制相似,因为二者均为纯主观感觉;均为持续性而有时会出现性质的改变;均为被适当的刺激而掩蔽,其中包括二者的交叉掩蔽,即疼痛掩蔽耳鸣如耳鸣被牙痛而掩蔽。在某些病例中,二者均可因电刺激而减轻甚至完全抑制。此两种症状均可因某种刺激而出现一种持续停止的现象,这就是我们称之为“后抑制”的现象。此外,局部及中枢性疼痛抑制剂均可暂时缓解耳鸣,而手术切除传入神经在二者中往往对减轻症状均无帮助。
在疼痛的产生机制中有一种门控理论(gate control theory)。在疼痛的传入中有两种神经纤维,一种粗另一种细,它们均与胶状质(SG)及一级神经元(T)发生突触,从而构成门控系统。胶状质通过粗纤维对一级神经元产生抑制效应而使门保持关闭,通过细纤维产生增益作用而使门开放。门开放时一级神经元的输出冲动作用于反应系统而激发痛觉。
细纤维的慢适应使门趋于长期开放,粗纤维因刺激而兴奋时,因其反应较强,作用较快而使门关闭,但最终因细纤维的持续反应而开放。粗纤维可因机械刺激如搔抓、震动而激活,使门再关闭一段时间,两种纤维对一级神经元的交替作用决定了痛觉的发生。中枢调节作用通过传出系统作用于粗纤维,使中枢活动如注意、情感等可控制传入。
听神经的传入纤维亦存在两种纤维,内毛细胞的传入纤维明显粗于外毛细胞者,如果这两种纤维间也存在着与痛觉传输系统相同的平衡时,蜗神经的传入纤维阻滞,自发电位的增加就会激发耳鸣。用这一理论很容易解释重度耳聋者的耳鸣,由于毛细胞损害,两种纤维的传入均阻滞,而细纤维长期处于优势,从而发生耳鸣。听掩蔽亦有较短的后抑制。多为数分钟,其产生机制可能是内毛细胞粗神经纤维的机械性激活,正如痛觉粗纤维因搔抓、震动而暂时激活一样。与疼痛相同,耳鸣在某种程度上多由中枢调控,担忧、期待或睡眠不足使之加重,而注意力分散则使之减轻。类似疼痛的治疗结果那样,切断蜗神经不能治疗耳鸣只是因为传入阻滞移向更高水平而已。
纤毛功能障碍学说及门控学说仅解释了最常见的外周性耳鸣(耳蜗性)。然而耳蜗性耳鸣绝非耳鸣的全部,而中枢性的耳鸣则更难以用此二学说解释。也许另一种学说对解释这类耳鸣有帮助,那就是类似于癫痫状态的听觉径路中,反射弧过度兴奋而产生异常冲动,进而出现耳鸣。听觉传导径路反射弧的传出和传入纤维控制着毛细胞发放的神经冲动。神经冲动由传入纤维传导至皮层,再通过传出纤维返回到末梢,从而控制毛细胞发放的神经冲动的数量。传导径路受损时或反射弧因病变而受干扰时,正常传出和传入冲动的改变可导致中枢产生异常节律的活动,并在反射弧中形成恶性循环,从而导致耳鸣。Causse(1995)推测耳硬化症患者的耳鸣是因内耳液体振动障碍引起的,因为这类病人的耳鸣可在镫骨手术后缓解。
病因
引起主观性耳鸣的疾病的种类很多,下面就常见疾病分类叙述。
(1) 中耳、内耳的感染和外伤:累及中耳的感染性疾病及外伤可伴有或继发耳鸣。一般认为这种耳鸣反映了中耳传导途径的障碍,同时亦累及内耳,其中包括:
①急性化脓性中耳乳突炎;
②慢性非化脓性中耳乳突炎;
③慢性化脓性中耳乳突炎及胆脂瘤型中耳乳突炎;
④迷路炎;
⑤中耳乳突手术;
⑥累及外耳、中耳及内耳的头部外伤。
耳鸣可为纯音性、中高频、间断或持续性,在急性感染时可为搏动性。患者同时有听力减退、耳闭塞感等主诉,外伤者可伴有眩晕。该类耳鸣可被掩蔽。
(2) 听神经瘤:耳鸣是听神经瘤的常见症状,其性质可为持续、进行性、单侧或双侧耳鸣,可伴有或不伴听力减退、眩晕等。在所有颅内肿瘤中听神经瘤约占8%~10%,这是累及脑桥小脑角并对耳蜗、前庭系统有外周或中枢性影响的肿瘤之一。因此,任何患者当出现听力减退、耳鸣、眩晕、耳闭塞感等症状中的一个或多个时,在鉴别诊断中就必须考虑到这一肿瘤。Backmann曾报道在500例单侧第八脑神经肿瘤者中83%出现主观性耳鸣,并有10%是作为第一主诉而就诊的。因而临床遇到耳鸣患者久经治疗而无效时,就应进行ABR及MRI检查以排除肿瘤。
(3) 耳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过敏症:现有证据表明许多引起听力障碍的疾病由自身免疫因素或过敏引起。与免疫有关的耳部疾病有:耳郭软骨膜炎、复发性多软骨炎、鼓室硬化症、自身免疫性咽鼓管炎、分泌性中耳炎、耳硬化症、胆脂瘤、自身免疫性感音神经性聋、梅尼埃病、突发性聋等。现已证实复发性多软骨炎患者中存在Ⅱ型胶原自身免疫,其中约50%的患者中有耳郭软骨炎及耳蜗、前庭损害。某些耳硬化症及梅尼埃患者中亦存在Ⅱ型胶原自身免疫复合物。耳硬化症患者该复合物存在于损害部位、而在梅尼埃病患者中则主要引起内淋巴导管吸收减少及血管纹的分泌增多。
(4)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脑血管疾病:中枢病变包括脑干和听觉皮层的病变,如多发性硬化、肿瘤、血管病变,或感染病灶累及蜗核、上橄榄核、外侧纵束、下丘、内侧膝状体和听皮层者均可引起耳鸣。但脑干的肿瘤和血管病变产生耳鸣者比较少见。
有报道表明5%~35%颅脑外伤者有耳鸣,这种耳鸣常与脑震荡及迷路震荡有关。亦有人认为外伤引起听觉径路的中枢损害更为常见,多与颞叶损伤有关。
中枢系统疾病引起的耳鸣多为双侧性或头鸣。
(5) 全身性疾病:贫血、高血压、红细胞增多症、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肾脏疾病等均可为耳鸣的原因。此外,妇女的月经期、绝经及妊娠亦可出现耳鸣。
(6) 噪音、耳毒物和老年性耳蜗损伤:噪音损伤包括一次性强噪音接触如爆炸,或长期噪音接触如职业性因素。均可出现耳鸣,可伴有或不伴有感觉神经性耳聋。
耳毒物在损害听力的同时常常伴有耳鸣,且耳鸣发生常先于听力下降,因而耳鸣似乎可作为耳中毒的预警信号之一。
老年耳蜗的退行性变可引起耳鸣。多数患者耳鸣与听力减退是同时出现的,少数先出现耳鸣。
(7) 精神因素:精神紧张,尤其是脑力劳动过度时可出现耳鸣或耳鸣加重。这可能与精神紧张引起椎底动脉痉挛,从而影响内耳学供有关。此外,耳鸣的发生与患者的精神状态和神经类型有关。
2、 客观性耳鸣 客观性耳鸣是一种少见的现象,其特点是耳鸣的声音不但患者自己感觉到,而且检查者或旁人可不通过置于患者外耳道口的听诊器同样能够听到。这种耳鸣是耳内或周围声音的传播所致,并可用微音器或频谱分析仪记录下来,其常见原因如下:
(1)血管源性:颈动脉或椎动脉系统的血管病变,包括颅内和颈部的动静脉瘘和动脉瘤,常产生与脉搏同步的搏动性杂音。枕动脉、颞浅动脉和主动脉弓亦可为受累部位。用听诊器在头部或颈部检查,可听到上述杂音,压迫颈动脉可使耳鸣消失。在颅内,有枕动脉与乙状窦交通、脑膜中动脉与岩上窦交通、颈内动脉与海绵窦交通等动静脉瘘,后者较严重,且常有颅脑外伤病史。在颈部,有上颈动脉与静脉交通的动静脉瘘,血管造影或DSA可证实病变及其部位。据报道,高频客观性耳鸣亦可为乙状窦或颈静脉内的纤维束受血液振动所引起。此外,颈动脉粥样硬化亦可出现客观性搏动性耳鸣。耳周围的血管痉挛也可出现此类耳鸣,我们曾接诊过一例客观性搏动性耳鸣的儿童患者,压迫颞浅动脉时耳鸣消失,拟行颞浅动脉结扎,但全身麻醉后耳鸣消失,手术暂停,患儿耳鸣就此消失,事后分析此患儿耳鸣应为颞浅动脉痉挛所致,全麻后痉挛解除耳鸣消失。
(2)肌源性:腭肌阵挛是客观性耳鸣最常见的原因,这些肌肉包括腭帆提肌、腭帆张肌、咽腭肌和咽鼓管咽肌。腭肌阵挛多由精神因素所引起,也可由神经系统病变,如小脑或脑干损害所引起。患者一耳或双耳听到不规则的咔嗒声,耳鸣的节律与软腭痉挛性收缩同步。因此,在耳鸣的同时还可见到软腭肌阵挛或腭肌挛缩。若系功能性腭肌挛缩,则刺激角膜或其他非特异性刺激可使挛缩消失。镫骨肌或鼓膜张肌痉挛性收缩亦可产生无典型节律的咔嗒声。用声导抗仪检查可发现耳鸣的发生与中耳阻抗的改变是同步的。
(3)咽鼓管异常开放:咽鼓周围脂肪组织消失或其他原因可导致其异常开放,使患者听到与呼吸节律同步的耳鸣声。检查者亦可通过听诊管在外耳道听到上述呼吸音,并可观察到鼓膜随呼吸而内外扑动。这种患者可有耳内阻塞感和自听感增强。平卧时,由于头部血管充血常使耳鸣减轻或消失,起立后耳鸣又出现。
(4)颞颌关节病变:牙齿咬合不良或颞颌关节炎可引起传播性耳鸣。患者张口或闭口时,患者本人和旁人可在外耳道听到咔嗒声。
(5)纯音外耳道传播:这是一种少见的高频客观性耳鸣,其原因未明。检查者可在患者外耳道听到某一纯音,并可测定其频率和强度。Huizing等在一例持续性高频耳鸣患者的外耳道测得连续的3400±10Hz的纯音,其声强为35dB(声压级)。Glanville等报道一个家庭均有高频客观性耳鸣,认为可能由乙状窦和颈静脉中血流引起内在的纤维素振动所致。
耳鸣的治疗
许多耳鸣患者并不感到干扰或痛苦,不成为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这种耳鸣,不论其轻重都称为代偿性耳鸣。若耳鸣较重又有耳部进行性器质变,或耳鸣虽较轻但有明显的精神因素,则耳鸣会给患者造成严重干扰,并成为需要治疗的主症,这种耳鸣则称为失代偿性耳鸣。
对耳鸣的治疗目前仍是一个难题,仍无有效疗法。治疗原则是消除原发病变,从而消除耳鸣。任何只针对耳鸣症状而忽视病因的处理,很少能获得较好的效果。若无法消除耳鸣时,则应尽量使失代偿性耳鸣经过治疗转变为代偿性耳鸣,以减轻患者的痛苦。
1、病因治疗 若能找到原发病变,并采取特殊治疗,则不论主观性或客观性耳鸣,均能获得较好效果。在主观性耳鸣中,例如非化脓性中耳炎常可在吹张或鼓室穿刺抽液后,耳鸣立刻消失;又如早期噪声性聋所致耳鸣,一般在脱离噪声环境后,可获得缓解或消失。再如不少鼓室肿瘤或脑桥小脑角肿瘤,在切除病变后耳鸣得到缓解或消失。客观性耳鸣也多在纠正其病因后消失。例如鼓咽管异常开放经保守或手术治疗,解除其过度通畅后,耳鸣即可缓解或消失。又如动、静脉瘘或畸形通过手术纠正后,可使症状缓解。再如椎动脉交通支病变所致耳鸣,常于切除其交通支和病变后得到消失。
不少患者的耳鸣经过治疗后效果并不明显,其主要原因为其致病原因并未真正得到解决。例如在耳硬化症病灶累及骨性耳蜗的病例中,即使镫骨手术使术后听力有所提高,但耳鸣可继续存在。又如晚期梅尼埃病经药物治疗后眩晕消失,而耳鸣如旧。因此,只有真正解决了引起耳鸣的原因后,才能获得满意效果。
2、 药物治疗
(1)改善耳蜗血供:血液供应不良,例如血管痉挛、血管栓塞等是影响耳蜗功能的常见原因。应用血管扩张剂可改善内耳血液循环,以达到治疗内耳疾病,消除或减轻耳鸣的目的。自主神经功能平衡失调可影响耳蜗的血流量,正常耳蜗生理功能有赖于交感神经纤维调节耳蜗的血供来维持。交感神经系统由α和β两种受体组成。α受体具有兴奋作用,引起血管收缩;β受体具有抑制作用,引起血管扩张。临床上应用β受体兴奋剂可引起血管扩张作用,如苄丙酚胺(Arlidine),剂量为6mg,1~3/d,6周为一疗程。其副作用有心悸、四肢震颤和神经过敏,必要时可限制剂量,严重者应终止给药。此外,可应用拮抗肾上腺素的药物,如脑益嗪,剂量为25mg,3/d。除偶有胃肠功能障碍、发疹和嗜眠外,无其他严重副作用,一般停药后即消失。
副交感纤维对迷路动脉的支配尚未证实,但临床上应用类阿托品作用的药物,如东莨菪碱或654-2等,能促使副交感神经紧张的松弛,以保持自主神经系统功能平衡,改善内耳血液循环。
抗组织胺药有抗胆碱作用,也可通过自主神经系统起作用。Shulman认为抗组织胺药可修复受损的血管壁,改善内耳供血,达到治疗耳鸣的作用。因此,对某些病例可试用扑尔敏治疗,及其他抗组胺药物治疗。其他扩血管药,如氢麦角碱(hydergin)对改善老年人脑血供不全有一定作用,亦可用以治疗耳鸣,剂量为1mg,每日3次,可根据病情需要继续治疗数周至数月。此药的副作用有恶心、食欲不振,停药后即消失。中药丹参口服或静脉注射有扩张血管的作用,对迷路动脉也有同样作用。扩张外周血管的药物,对迷路动脉不一定有作用,例如动物实验就证实了烟酸并不能改善耳蜗的血流,仅能扩张皮肤周围血管。
(2)改善内耳组织的能量代谢:三磷酸腺苷和辅酶A等有激活组织呼吸和改善循环系统的作用,对早期耳蜗病变所致耳鸣可以选用,一疗程为3~6周。对螺旋器病变已不可逆者则无疗效。
(3)抗惊厥药:采用利多卡因治疗耳鸣早有报道。普鲁卡因、利多卡因等局部对神经轴突的介质传递有阻滞作用,使听觉传导径路的异常节律过度活动得到控制,达到治疗耳蜗或蜗后病变所致外周或中枢性耳鸣。这类药物的作用可能是阻滞脑干内的多轴突系统,特别是网状结构,因此可用来治疗耳鸣。常用口服药有酰胺咪嗪(卡马西平,tegretol),去氧苯比妥(扑痫酮,mysoline)和盐酸妥卡因碘(tocoinide)。Shea及Melding等在治疗前用利多卡因筛选,若静脉注射利多卡因后耳鸣好转,则一般疗效较好,若患者对利多卡因反应很小或无反应,则上述抗惊厥药物疗效一般较差或无效。其法为预先测定耳鸣的频率和响度,然后以利多卡因100mg加入注射用水5ml作静脉注射,10~30s内注射完毕,观察耳鸣是否暂时缓解。耳鸣响度降低20%以上者为阳性反应,服药有效。
卡马西平的开始剂量为100mg,2/d,以后逐周增加剂量,每次增加100mg/d,至耳鸣缓解为度,一般不超过800~1000mg/d。有报道认为其有效率可达80%~90%。此药副作用,轻者出现头痛、头昏、嗜睡、复视、皮疹、共济失调和胃肠道反应等。一般减少剂量1~2周后均可自行消失,严重者有骨髓抑制,引起白细胞减少或肝功能损害,故长期服用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肝功能。青光眼、心血管疾病、肝胆疾病和老年患者慎用此药。由于这类药物的作用是对症治疗,停药后症状易复发,且有某些副作用,故只在其他治疗无效时试用。扑痫酮的效果和前者相似,而副作用较轻,扑痫酮通过肝脏分解成苯乙醛丙二酰胺(phenyl-ethylma-lonamide)和苯巴比妥,前者可加强后者的抗痉挛作用。开始剂量是250mg,1/d口服,第2周250mg,2/d。第3周250mg,3/d。以后维持在259mg,4/d。逐渐增加剂量时副作用很少。盐酸妥卡因碘是利多卡因酰胺的同类药物,口服半衰期大约11h。开始剂量是200mg,4/d。逐渐增加至600mg,4/d。Shea观察12例80%~98%耳鸣消失或减轻。一般患者对该药耐受力较强,用大剂量后常见的副作用有震颤、头晕、感觉异常、厌食、恶心、呕吐等,停药后很快消失,无永久性后患。
3、手术疗法 目前用手术方法治疗主观性,尚无肯定的疗效。客观性耳鸣的某些原因可通过手术进行根治。在主观性耳鸣中,若原发耳病本身有手术指征时,则可行手术治疗,如梅尼埃病引起的耳鸣,可根据不同情况施行内淋巴囊减压或分流术、交感神经节切除和前庭神经切除等手术。又如,耳硬化症可施手术,术后耳鸣可有不同程度的改善。本身手术指征不强时,则不宜为解决耳鸣而进行手术,其他如鼓索神经切除、鼓室神经丛切除、迷路切除、耳蜗神经切除等手术均被应用于治疗耳鸣,但真正能解决耳鸣者为数甚少。
5、其他治疗方法 电刺激疗法、催眠疗法以及中医的针刺疗法均可用于治疗耳鸣,但疗效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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