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医院能查出癫痫吗-县医院可以检查吗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
1. 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五个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回级以上医答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1)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扩展阅读:
具备的条件包括: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三)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五)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六)经省级以上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电工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电工作业人员的最基本条件获得 特种作业操作证 。
电工属于高危工种,在我国,对电工的监管非常严格,监管部门比较多,主要表现在电工证书的区别上,一般人只知道电工凭证书上岗,却不知道电工证书也由于具体工种划分的不同以及颁发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特种作业操作证,也就是电中的上岗证,也称操作证,持有此证可以在各类企业从事电工作业。
2、职业资格证,也就是俗称的等级证。此证为电工专业水平的证明,作为用人单位确定人员岗位的主要依据,依据相关法律,此证亦属于电工上岗必须持有证件之一,是电工从业人员的资格凭证。
3、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此证书为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会)颁发,凡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均应取得该证书,该证书是从业电工必备证书之一,性质属于电力行业认可的上岗证,适用范围很广,涵盖各行业内从业电工。
除以上常见三种证件,还有行业协会、建设部门等机构颁发的电工证,但有效性远不能同以上证件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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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申请人员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注意事项:
(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 安规规定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内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容合格、齐备。
(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
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
4. 电力系统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安规》第一页总则1.3条规定: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5. 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姜哥得给我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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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全生产法对作业人员的五个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法》第20、21、22、23、26、50条。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 现场作业人员应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答: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8. 在《安规》中对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要求是什么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五个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8)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扩展阅读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
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以下内容:
(1)电工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9.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其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
人工呼吸
10. 现场作业人员应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内容摘要:(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安全工作堆积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4)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求教诶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5)作业人员对安全工作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6)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7)外单位或外来人员承担或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为什么一些人得了精神分裂症,医院要通知当地社区?
为什么一些人得了精神分裂症,医院要通知当地社区?其实,不单单是精神分裂症,还有双相 情感 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 情感 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的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这六种疾病,一旦确诊,都需要向当地社区告之并建档管理。
上述六种疾病属于重性精神疾病,根据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的要求,要将患者纳入系统集中管理近年来,国家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并将其纳入重点工作,同时成立相应的科室,将其命名为“686项目”,全称为“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目的在于统计 社会 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将其档案纳入系统集中管理。表面看来,患者的隐私和自由受到一定影响,其实,这样做,还有另一个目的,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给予一定方式的补助。
我们都知道,患有精神疾病的家庭大多贫困,即使比较富裕的家庭,也会由于患者的长年发病而经济状况严重下降。所以,此方案由国家卫生部组织领导与协调,逐步开展起来。使更多的精神病人能够看得起病,吃得起药。
作为社区或者乡镇的医务工作者,需要对本辖区所管理的人口中开展对疑似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 当然,首先要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然后将该患者的信息填入《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上报至县级精防机构,县级精防机构出专业人员对这些患者进行诊断或复核,确立最终名单。同理,精神医院要在征得患者本人或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的前提下,将患者信息录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病报告卡》转给患者所在社区,方便集中管理。
由于我们国家财力有限,且人口众多,所以,暂时无法保证名单上的所有人员都能享受到中央补助政策。但是毕竟还有很多家庭不愿暴露患者的隐私,不同意上报信息,这些人员便无法享受该政策。
社区如何管理这些患者的信息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上报个人信息要征得监护人的同意。所以不同意的家属,患者将不会被纳入社区管理。
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进行分类,根据是否有暴力行为、有自杀行为,以及药物不良反应,或者是否患有严重的躯体疾病人群。将其分为病情稳定、病情基本稳定和病情不稳定三类。
社区人员会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对病情不稳定的人群加大随访频次,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患者的病情稳定。具体操作如对患者和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 健康 教育、生活技能训练等,以及对目前病情的用药指导。此外,每年还有至少1次的体检(具体可包括血压、血糖、视力、听力、心电图、B超、化验,以及眼底、血脂等)。
这样做,患者的信息是不是就被公开了?相信很多患者和家属有此顾虑。
其实,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系统,只有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才能看到。而且每一个工作人员只有一个工作账号和密钥,其他人即使知道密码,没有密钥也无法登陆。而且,从我个人角度来看待这件事,也不会有人无聊到想看看患者的名单。拿我们地区来说,全市有不到3万的患者,即使是负责的工作人员都无法说出患者的情况,其他人,当然更难做到。
工作人员会不会说出去?
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都是经过严格的培训的,懂得如何将患者的信息保密,这也是ta从事该工作的最基本素养。而且,这项工作本来就很辛苦,相信大家都不愿谈论与工作有关的事情。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将持续更新相关医学问题你好,对于知情人这是一个常识性问题,看了其他人的回答,他们都不知情。
其实题主说的这个问题是我的日常工作之一——重性精神病发病报告卡的填写。重性精神病发病报告卡制度是我国在几年以前下的制度,制度规定了精神分裂症、分裂 情感 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一共六种国家规定的重性精神疾病医院发现新发病例需要填写重性精神病发病报告,并将其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病互联网管理系统。而社区由专门的预防人员负责对接这个系统,所以 社会 对于辖区内新发重性精神病是了解的。
这个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加强重性精神病人属地管理,社区也会加强随访,监测病人病情变化及治疗情况,对监护有困难的家庭国家也有相应的资金补助,对于有肇事肇祸经历的重性精神病人也会加强管理手段,比如没有监护人陪同不能单独乘坐火车,比如一些地方规定的重性精神病人不能考取驾照(但已经持有的不在此列),可能有些人会问这样是不是不顾人的人权问题,但这确确实实是增加公众安全的必要措施,尤其近些年可以看到 社会 上很多由重性精神病患者引起的公共安全事件,比如精神病人伤人这种恶性事件其实也不少发生了。
作为精神科医生我们要做的就是在收治没有填写过重性精神病发病报告卡的患者时及时填写《重性精神病发病报告卡》以及《重性精神病出院信息单》,然后由专门的部门再进行网络申报。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有疑问可以私信联系。
在精神分裂症中有一种激越型精神分裂症,此类型患者在病情发作时,不存在理智可言,对交通安全、高度安全、水火等安全失去判断力,再加上病情中的一些思维联想,极可能伤人伤己。 社会 上精神病人伤人事件也屡屡发生。因此必须加大对精神病人的管控,不仅要通知社区,还要通知社区派出所登记造册,由社区、派出所,监护人联合管控。这也是为了精神病人和社区民众的安全着想。
犯法的才通知社区。病人用不着。
为了安全性。病人严重的会伤人毁物,也有自伤的情况。从我住院看,其实,病人是能知道害怕的,有的严重的,需要电击治疗,就很怕。得这个病,我认为,主要还是过度的放纵自己的思维和 情感 造成的。要保持一个平常心,最起码要自己能驾驭住自己的脑子。
有伤人娈童抢劫裸奔扩大驾车撞人危险,不定时巨大炸弹,如果不是出于人道主义应该见一个杀一个。
其实这是家庭及病患的隐私权,不得公开,因为 社会 对这种病人及家庭都有防范歧视的思想...请注意保护好别人的隐私及尊严...
让周围人的小心一点,成了重点关注对象。
两个月的孩子会有癫痫啊?癫痫
你的孩子的症状很可能是癫痫!
根据你的描述,孩子 出生以来可能存在下面问题:1.出生时缺氧窒息,导致脑损伤;2.病理性黄疸,也可能造成脑损伤;3.颅内感染,尽管你的脑脊液检查细胞数只有一点高,没有培养出细菌,但是滴速60-70滴/分,表明有颅内压增高的表现。
建议做个1.头颅核磁共振检查,可以更好的了解大脑的情况;
2.做个动态脑电图或视频脑电图,可以明确孩子是否是癫痫。
一旦明确诊断你要尽快治疗!包括抗癫痫药物;营养神经药物;高压氧;康复训练
(陈琅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福建省立医院陈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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